以财政公开防止地方债务风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1 03:2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郭凯
在近日完成的四地地方债试点发行,均出现了发行利率低于同期国债的荒谬现象。这再次暴露出了以中国现有的国有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构成的所谓债券市场,不但没有用风险和利率相匹配的市场原则去约束地方政府进行财务公开和控制风险,还因为种种购买国债所不可能获得的派生公存、关联销贷等机构利益或相关当事人的隐形利益,让风险高于国债、流动性低于国债的地方债“大放羊”。
没有任何中国地方政府,具备高于中央政府信用而获得比国债利率还低的发债利率的条件。没有《破产法》约束,承销银行不顾风险管控标准“闭着眼睛”让利率放水的行为,和给房地产泡沫及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放水一样,实际上就是以具体机构或者当事人利益吃掉国有银行全民股东利益和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而所谓的“市场化”的债券市场能约束地方政府借债行为的宣言,也被这些市场参与者的“反市场”行为证伪。当前,决策责任机构不但需要严把试点范围、不许冒进再扩大,还应在现有的试点地方和银行业内,推进旨在防控风险的制度改革。
在地方财政层面,公开化透明化和监督制度需要大步走。现有四地政府需要参照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开规则,把政府财政公开做到公开每一个实名财政供养人口年薪的细致水平,因为公务人员的报酬是公事,没有隐私可言。让试点地方的财政公开规则向香港靠拢,并落实人大的监督权,这才是能挽救地方债、让地方债带来正面意义的可行道路。
在市场参与者层面,要让各大银行形成真正的“市场化”行为模式,需要从推动银行业内改革入手,从开放各个地下银行和地下钱庄的合法准入、自由竞争开始。最终要把财政对存款进行担保替换掉的存款保险制度,也可以结合这些地下私人银行合法化开始试点。地下银行一直是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真正服务者,其被迫“违法”经营导致的高风险,是高利贷形成的根本原因。
世界上的成熟银行体系,国家财政均只对个人储蓄给予象征性的极低担保额度来承诺监管责任,而存款保险将存款保障额度继续扩大到一定比例,也不覆盖所有存款。中国也必然要走向政府只担保极低比例、再通过存款保险扩大存款保障的道路。
存款人在国家财政担保和存款保险覆盖以外的高额存款,将开启真正的由储户选择银行、以风险控制能力为竞争基础的银行业市场化转型。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改革道路并不适用所有产业,比如至今私有化改革教训最多的、具备自然资源属性的矿产行业。但银行业本质是服务业,严格分业下的私人运营和市场竞争,才是让公共财政、全民股东和储户都摆脱被绑架局面、降低系统风险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