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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法律之前的农村股份制改革 苏州抱团村办公司调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2 03:2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姚剑莉

   苏州高新区湘江路与马涧路交叉口,枫桥街道办事处边上一幢刚动工的大楼,将是联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办公楼。

   11月16日,联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由枫桥街道组织24个村股份合作社出资3亿元组建,由24名村股份合作社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长张永明。

   “我们枫桥街道在2005年底的时候,土地基本就已经征完了,24个村的村民全部分配到7个社区了,”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姚人民说,在此基础上成立的股份合作社,纯粹是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跟土地没有关系。”

   这一始于2001年8月26日吴中区金星村(现香溪社区)的合作社形态,如今广泛存在于苏州各区,但也只是苏州众多股份合作社类型之一。

   负债村的“嬗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副教授李力行表示,要进行股份制改革,重要的是“村庄治理、基层管理达到一定的水平,农民脱离了单纯的农业生产的农村”,否则股份制必将举步维艰,因为“农民会担心股份制改革会对自己的生计造成影响”。

   而这点正好在苏州临湖镇湖桥集团的成立中得到了验证。

   临湖镇湖桥集团,正是以村为单位,由原有的三大股份合作社——物业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和生态农业股份合作社出资组建而成的“抱团”公司。

   位于太湖之滨的湖桥村,拥有村域面积10.38平方公里,28个自然村32个村民小组1178户4475人,2010年村集体资产4亿元,村集收入4000万元,农民户均股份分红分配达6000元,到2011年底,湖桥村集体资产预计将突破6亿元,村级总收入8000万元,农民户均股红分配达8000元。

   其实在2003年之前的湖桥村经济实力在吴中区是排中上的,而那一年周边两个区级贫困村——夏泾村、兴建村——的并入,“让湖桥村一下子变成负债累累”。

   1979年在湖桥村当过村委书记的徐顺兴,先后做过浦庄镇企业经理、浦庄镇农工商总公司经理、东山镇农工商经理和东山镇镇长。

   他到湖桥村后,发觉,正是这两个贫困村携带的拖油瓶——大片的农地——给了湖桥村土地流转的机遇。

   2010年11月23日,由徐顺兴提出、经董事会一致通过,酝酿了一年多的湖桥集团成立,徐顺兴任董事长。

   当时出资最多的是鱼米之乡农业股份合作社,共3000万元,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这是合作社自己决定的,因为这三家合作社中,鱼米之乡的实力最强,成立集团后它的获利也最大。”

   湖桥集团成立时的第一笔生意,便是苏州稼泰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用8000亩土地,盈亏由其自己负责,湖桥集团只管向其收取3000元/亩的租金,一年共2400万元。

   而这一切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数村办集体企业多数都亏损,然后转资给私人老板,村集资产一穷二白。”

   监督问题

   “湖桥集团就不同了,尽管到外面经营,但集团的资产和盈利还是要回来,”上述知情人士说,但迄今为止,还未在外做。作为一个完整的市场化主体,湖桥集团还可以通过工程项目抵押贷款,但他们并不打算这么做,“因为现在只收租金,没有风险。”

   等拿到租金后,集团会进行“四六”分成:40%留在公司做流动资金,60%返还给三大合作社进行分红。据估计,湖桥集团现有资产约有1亿元,比注册资本增加了四千多万元。

   这样的盈利,与它所依靠的政策优势分不开。尽管徐顺兴再三强调,如果村里要建标准厂房是通过规范的招标过程,以市场化价格来

   操作,但他也承认,“同等条件下,优先让湖桥集团来做,肥水不流外人田。”

   吴中开发区的一名官员认为这样的想法很普遍,“如果由外面的公司来做,利润就不归这个村,这个集团其实就是作为一个载体来流转土地的。”

   除却一点——有村民参与分红,类似湖桥集团的企业,其实就是新时代下的一种集体企业形式:由集体出钱,效益归企业,企业利润再划到集体资产,“稳赚不赔。”

   就像1980年代的乡镇企业、1990年代的开发区、新世纪初的城乡统筹一体化一样,湖桥集团依旧是在街道、村这个平台上,利用政府背景和土地资源,进行垄断性行业的投资,“总的还是要在政府引导下,不可能像民营企业那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位改革观察者如是说。

   尽管这两家公司内部都有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但仍有观察人士担忧,最大的利益聚拢在拥有“政治地位”的干部群体里,“只要是政府主导的,农民的利益就很难真正得到保障”。

   李力行则强调,股份制改革的核心是“确权”,“避免股权虚化,股权必须具体对应地块,在公司垮了后,地块可以按股返还,否则,寻租等问题的出现难以避免。”

   对这个过程的监督,目前仅限于公司内部的监事会,法律约束力较弱。

   据卢水生所说,土地流转做得好的村,村干部一年的工资+奖金大概有15万元,分红则根据村的情况在5万-15万元之间,“一年的总收入大概有20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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