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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试点获批 7省市首吃螃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2 21:49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周洪博 北京报道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目前,上述省市正在编制碳排放交易试点相关方案,以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7省市获批碳交易试点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认为:“现在搞碳交易试点,通过试点争取取得一些经验,争取将来在我们国家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中国搞绿色低碳发展没有经验,所以我们在五省八市搞低碳试点,我们希望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将来逐步推开。”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碳排放交易试点有助于社会更重视减排技术,有助于中国碳排放的减少。“一部分企业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他们可能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设备,而另一些企业可能没有。所以没有投入的人、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人就要拿钱向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人购买指标。这样一个交易模式会促使社会更多地把资金投向减排的技术,会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获批的7个试点城市,仍有部分城市尚未成立正式的碳交易所。而试点以外的地区则有不少在成立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同时,增加了碳排放交易,如贵阳、厦门、杭州、辽宁、河北、山东等省市的相关能源环境所就涵盖了碳交易内容,成都、宁夏、新疆等地也正在考虑成立相关的交易所或计划成立上海碳排放交易所分所。

  尽管国家只批准了7个城市试点,但是其他省市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尝试的大门也并未关闭。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中国联合商报》等媒体表示,一些地方即使没有列入国家碳交易试点的范围,也可以在省内进行碳排放交易。只有各省先行先试,未来才能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建成后,进行跨省以及全国大范围的交易。

  坊间消息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即将推出,希冀借此推动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发展。业内人士希冀,到2015年,碳交易试点将扩大到全国范围。

  碳交易并未真正开展

  有舆论分析认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德班会议)正在召开之际,发改委批准成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无疑是在为德班会议“献礼”。但中国的碳市场还存在着很多瓶颈,有很大空间需要提升。

  据了解,目前少数城市已经成立的碳交易所,仅仅进行企业自愿碳排放交易,尚没有国家主导的强制碳排放权交易。重庆低碳研究中心负责人袁康认为,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开始了碳排放交易,但是这只是企业自愿交易的,不是真正有意义的交易。因为企业并没有被强行限定排放的指标限制。

  市场人士指出指出,政府依法进行碳减排指标分解并下达给企业,是碳交易市场建立的前提条件。未来有关部门应把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即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在国内折算成每个企业具体的碳排放约束性指标,这样才能使得企业之间进行碳交易。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经理梅德文在某次论坛上曾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北京市环境交易所成立3年以来,真正的碳交易量约300万吨,在全国各环境交易所中排名第一,但这一交易量还不到欧洲气候交易所一天的交易量。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研究中心研究员姜克隽表示,我国未来要实现强制碳交易,需要考虑碳交易对企业成本以及对物价的影响,还需要有开展碳交易的贸易数据系统来支持。“将一系列基础性的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够在各地开展真正的碳交易。”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认为,当前碳交易市场最大的问题是碳排放权分配问题。不同省市在经济发展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就面临碳排放权如何分配的问题,如何在碳排放权的分配中兼顾公平和效率至关重要,而这将会关系到我国碳交易市场能否最终形成。

  碳交易将数年走低

  在德班会议11月28日召开当日,有多位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当前中国出口的碳价格跌至历史低点,碳交易市场低谷期还将持续数年,中国将受到很大冲击。曾作为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人员参与《京都议定书》谈判的钱国强透露,在德班会议召开前夕,碳市场价格出现了较大一波的回落,其中,CDM项目的碳价格跌至每吨6块多欧元。

  据了解,受碳交易市场低迷影响,已有多家国际投行、银行、基金公司等倒卖碳产品的市场机构,因碳产品卖不出去出现资金链紧张,进而大幅压低项目业主价格,甚至与第三方审核机构合谋,找各种理由挑刺,即便项目获得联合国主管机构的签发,也拒绝支付前期开发费用给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洪波猜测,德班会议无法就《京都议定书》在2012年底到期后的存续问题达成一致,中国不得不在2013年后与欧盟、日本签订双边、多边协议去“卖碳”,欧盟、日本可能大幅提高交易门槛,在交易清单中排除工业领域的碳减排项目,甚至排除大型水电站等减排量较容易实现的项目。

  专家透露,即便全球碳交易框架在2013年后很可能以《京都议定书》之外的某种模式单独得以存续,但由于欧美市场需求疲软、项目注册门槛提高,交易规模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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