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的歧视是制度歧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3 00:58 来源: 中国经营报邓聿文
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前不久发布的一份有关调查报告,直指国考几乎所有的招考岗位,都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对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聂生奎日前回应说,国考是为国家机关选拔治国理政的人才,它不是用来解决就业问题的,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就业歧视,并用2011年度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中,29.1%来自农民家庭,15.9%来自工人家庭,共有92%以上的人员来自基层普通家庭,来佐证国考并不存在就业歧视的问题。
聂生奎的回应,在我看来,有点答非所问。人家是说在国考的招考中,设定了一些限定条件,存在就业歧视之嫌,聂则用一个所谓目的的崇高——为国家机关选拔治国理政人才——干脆将问题本身取消。试问,治国理政从就业角度来说,难道不是一种就业吗?既然是就业,除非岗位本身客观需要对就业者设置一些限定条件,否则,超出这一范围的限定就构成了就业歧视。
事实上,有歧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将歧视形成一种政策和制度。除国考中暴露出的健康、年龄、性别、户籍、地域、政治面貌等歧视外,在我们的社会中,常见的歧视还有所有制歧视,价格歧视、贫富歧视、身体缺陷歧视等。比如,对普通百姓来说,感受很深的可能是在用工上的体制歧视。同在一单位,如果是所谓体制内人士,可以享受体制提供的一切福利,否则,即使你干再多的活,体制的福利也与你无关。
制度歧视的盛行,是用偏见无法解释的。歧视尤其是制度性歧视的大量产生需要从其他方面寻求根源。现实来看,一些人用权力和资源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排斥另一些人参与进来,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在被歧视者面前炫耀自己的权力优越感,而多半是为了获取实际的利益。就此而言,歧视最深刻的根源,其实在于利益。
我们当然更是如此。因为,首先中国事实上是一个等级社会;其次人们用于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比较紧张。前者为歧视的制度化容易提供一种社会心理支持;后者在争夺资源的竞争中易将歧视固定化。这就是在中国,诸如身份、性别、种族、社会经济资源拥有状况,乃至身体缺陷,都可成为歧视的理由。因此,制度歧视的大量存在,反映了我们的社会权力和资源严重失衡的现实,一些群体因各种各样的歧视被排斥和剥夺了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与享有资格。
一个文明的追求公平和公正的社会,是不应该允许各种制度歧视长久存在下去的。会对被歧视者及其家庭各方面产生严重干扰和伤害,将社会发展导向一条分化和对立之路。近年来的社会抗争和群体事件某种意义上就带有被歧视个体和人群反抗歧视的印记。所以,我们需要最大程度缩小乃至消除各种制度歧视和歧视行为。除了提高政府自身道德的约束力以及整个社会对社会正义的重视程度外,必须指出的是,消除制度歧视最有力的力量还是被歧视者自己,也就是说,他们须团结起来壮大起来,增加同歧视者的“谈判”能力,通过不断斗争获取自己的平等权利。
从这个意义说,政法大学的反歧视报告,以及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聂生奎对此问题的回应,来得可谓恰到时候,由此导致的争议有助于整个社会对歧视问题的反思与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