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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房效果“发酵”赢得时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07:15 来源: 金融时报

  杨洋

  记者杨洋今年年初,济南市颁布的“限购令”除规定“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新建住房”的限购政策外,还规定该条政策执行时间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同样为“限购令”设定“保质期”的还有太原、石家庄、长春等9个城市。随着到期日的临近,“限购令”在这些城市的存废便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日,有媒体称,国家相关部门已要求,“限购令”须延期。

  目前,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下跌趋势正在向二三线城市蔓延,楼市调控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拐点到来更为各界所公认,这正说明了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的正确有力。其中,限购政策所产生的即期效应更是为人们所认可,考虑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长期性及其目前尚未形成有力的调控力量,仍需要这一即期效应继续发挥作用。

  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难度将超过今年。因此,一个“千万”目标的完成,丝毫未能减轻人们对下一个“千万”目标完成的担心,而建设任务的完成则是保障房效果发酵的重要前提条件。在保障性住房还未能发挥全部效果的“调控薄弱期”,需要限购等其他楼市调控措施继续发挥作用。

  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消息称,截至10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已超过1000万套,实现了年初计划的目标任务。这一时间足足比原定计划提前一个月,不过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和“责任人”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多少喘息时间,按照年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今后五年时间全国将开工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使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曾透露实现这一目标的进度安排:2012年需完成1000万套。因此面对下一个“千万”目标,地方政府的建房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作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以及引导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楼市重要调控手段,提高社会住房供给量,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一直以来被人们寄予厚望。因此,为确保这3600万套目标的顺利完成,中央首次要求各地方政府要设立保障性住房发展指标,并启动对主要领导的问责机制。

  从今年千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来看,大多数城市都呈现出“大跃进”式的建设速度。建设速度过快,难免给人留下地方政府“狼吞虎咽”吞下千万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的印象,如何消化?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周期较长,平均在2~3年,因此,地方政府似乎还有慢慢“咀嚼”的时间。然而,连续五年时间的高强度建设压力,不仅挤占了地方政府用于“消化”的时间,而且也极易造成政府的财力、人力、精力的“透支”。

  目前亟待解决的是,部分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过程中,为避免受到未达目标的责任追究,常常直奔目标忽略过程,出现一味蛮干趋势。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就表示,今年开工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三分之一存在急促开工情况,这也就意味着300多万套住房还需要“补课”。

  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新任务以及亟须“修正”的300多万老任务,地方政府应如何处理?这将极大考验地方政府自身的计划力和执行力。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保障房建设现场座谈会再次强调,明年不仅首先要努力完成今年的结转项目,使其如期竣工交付使用,各地还要根据自身实际,新开工相当数量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同时,他也提出,各地要统筹谋划,做好项目安排、资金筹措和土地落实等工作。要增加政府投入,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等等。

  不可否认的是,2012年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由于任务量巨大,以及楼市调控任务艰巨,地方政府将承载更多压力。而按照目前情况来看,仅就资金而言,部分城市特别是地方财政有限的地方政府已出现“透支”,很可能无力完成新的目标。在这一情况下,地方政府需要做的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用“减负”代替“加压”。“减负”并不意味允许地方政府推卸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责任,而是引入更多的外力,共同完成新的目标。国家已明确表示,扎实推进保障房建设,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是一个对社会极具吸引力的投资方向。

  除此而外,积极发挥限购等楼市调控措施的作用,将为保障性住房最终效果的“发酵”赢得宝贵时间。因此,此时谈“限购令”到期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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