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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普遍赞成”能否驱散灰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5:20 来源: 深圳商报

  □ 舒圣祥

  备受关注的PM2.5标准征求意见日前结束。意见稿中,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新标准拟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1500多条反馈意见,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空气质量标准,有的还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应提前实施。

  公众普遍赞成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环保部的此番表态,虽然只是如实反映征求意见情况,却似乎显示出敢于担当的气概。因为,与公众普遍赞成的态度正好相反,政绩攸关的地方政府官员可能会普遍反对。有官员甚至表示,一旦PM2.5纳入,全国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都不能达标。所以不难想象,将该指标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对环保部而言,面临着怎样的压力。

  其实,公众并不奢望这个标准纳入,灰霾天就能迅速减少,空气污染治理就能一步到位?这是不可能的;公众的普遍赞成,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然而就目下而言,首先要维护的其实更多是知情权。无论我们是否将该标准纳入,我们吸进肺里的空气,并不会在本质上发生任何改变;给出一个好看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只会让官员政绩本显得光鲜些,而对于绝大多数公众而言,那简直无异于掩耳盗铃,国民的肺组织对此根本不买账。

  近年来,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的主观感受不一致,已经严重影响到空气质量数据的公信力。数据表明,在不包括PM2.5的空气污染指数下,全国70%以上的城市空气质量可以达标,如果将PM2.5纳入修订中的新国标,城市空气质量的合格率可能会下降到20%。显然,如果不将PM2.5纳入,所谓空气质量达标是没有价值的,是脱离公众主观感受的。公众力挺PM2.5指标,并不是为了要让官员难堪,而是为了获得有公信力的数据,从而让自救自护成为一种可能。

  事实上,“公众普遍赞成”也是驱散灰霾的力量。只要政府部门能在空气质量数据上以诚相待,公民就一定会有改善空气质量的自觉,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相反,一个好看但不真实的空气质量数据,不仅容易麻痹政府,也是对公民的欺骗,结果必然是双输,非但不能倒逼空气质量改善,反而让所有人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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