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买股非法获利近750万官员内幕交易第一人被判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13:23 来源: 新闻晚报□申屠青南
2009年6月,证监会在调查高淳陶瓷股价异动过程中发现,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及其妻子陈巧玲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行为,并于当年9月移送司法机关。2010年12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刘宝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5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749.9万余元。这是国内首起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内幕交易被追究刑责的案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案是全国首例国家公职人员因内幕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刘宝春堪称 “官员内幕交易第一人”,相比一般主体的内幕交易行为,社会危害性更大:一是刘宝春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且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在代表政府部门参与上市公司重组谈判过程中,理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但刘宝春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内幕交易谋取巨额私利,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社会影响恶劣;二是刘宝春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型官员,理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但在接受证监会的调查过程中与他人商议串供,欺瞒证监会的调查,企图蒙混过关,最终得到的只能是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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