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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暂停 海油发展7年上市路受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03:4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罗诺

   一个月前的一纸寥寥不过百字的核查通告,却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做了整整7年的“整体”上市之梦再度化为了泡影。

   11月14日,环保部发布《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有关环保问题的函》。该函件称,核查中发现,该公司投运的惠州公司“煅后焦工程”项目和“加氢尾油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环保验收。经研究决定,现暂停对该公司上市环保的核查。

   中海油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油发展”)的上市,一直被中海油内部视为一项重大工程而颇受重视。但没想到的是,海油发展刚一迈开IPO冲关步伐,便已铩羽而归。

   7年上市路

   对中海油而言,海油发展的地位并非仅是隶属于其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这般简单。

   “海油发展的正式提出上市步骤是在2008年4月,但早在2004年,就已确立了其上市相关安排,而之后的7年间,海油发展最重要的工作目标便是上市。”中海油有关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有关海油发展的真身,还得从中海油近十年来的资本化道路说起。

   据记者获得的一份中海油上报国资委的有关资产资本化的报告显示,1999年,中海油开始实施跨地区重组,率先整合了系统内全部上游业务,并按照国际油公司的格局,首先设立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并于2001年在香港上市。

   在其上游业务整合完毕之后,2000年,中海油随即启动的第二轮业务重组,而这一次其整合的业务则分别为系统内的油田服务业务和海洋工程设计安装及制造业务,并将此两部分业务板块分别成立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上海两地的证交所上市。

   在完成上述三大主要业务板块整合后,中海油方面又将有关化工衍生品——化肥及相关化工产品一研发生产业务整合成立了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9月也顺利在H股上市。

   这样一来,截至2007年底,中海油旗下已经拥有了四家上市公司,分别对应其上游业务、油田服务、海洋工程、化工产业等四大业务板块。

   上述四家公司将优质资产陆续剥离上市后留下的存续资产,又重组成了中海油系统内最后一个存续企业——中海油的基地系统,即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基地集团)。

   2004年,中海油又再次启动了对系统内这最后一个存续企业——基地系统的改革。而其改革目标同样与之前四家企业一样——IPO上市。

   “基地系统由于承担了历次改革的冗员和改革成本,资产质量相对较差。”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但几年过去了,基地集团的改革依然还是中海油的一块心病。

   “作为斯时中海油的掌舵者傅成玉自2004年底就酝酿将这部分资产包装上市,花了很多时间精力,但一直未能遂愿。”上述知情人士坦言。

   2008年4月,基地集团的改制工作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基地集团正式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制公司,同时也更名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油发展仅在其完成改制当年,就实现营业收入167.7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16.4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底,总资产达165.9亿元人民币,而近年来发展也非常迅速。

   2009年,A股IPO重启,海油发展将上市提上了日程,在经历2010年资本市场的一度低迷之后,其将上市的目标锁定在了2011年。

   2011年6月22日,海油发展正式向环保部申请有关公司上市的环保核查并获得接受,而据环保部有关文件显示,海油发展申请环保核查的共有7家子公司,涉及到江苏、天津、广州等5个省市。

   而环评问题则出在海油发展惠州公司旗下的两个项目上,分别为煅后焦工程项目和加氢尾油综合利用项目。

   2011年6月,原本在当年3月建成的上述海油发展惠州公司的两个工程项目正式开始了其试运行阶段,而有关其开工运行的环保审核公示也正在广州有关地方部门的网站上予以公示,并称当地居民81%对其环保工作表示满意。

   但2011年10月,有大亚湾居民称闻到刺鼻气味,身体感到不适。此后,大亚湾环保局证实此次大亚湾地

   区异味来源正是中海油惠州炼厂,即海油发展惠州公司。

   随着当地越来越多的居民不满情绪,和各路媒体的关注介入,事件得到了官方证实。10月20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披露,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分公司在大亚湾石化区的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严重超标,噪音方面也略有超标,还有接近10%的当地居民对石化区的环境问题不满。

   而同样,与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一样归属于海油发展惠州公司的加氢尾油综合利用项目也被广东省环保厅暂停环保审核。也正因为如此,其上市过程被暂停。

   环保审核或成IPO公众监察利器

   北京某券商高层坦言,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出现了公众共知的环保问题,如果涉及到其主营业务相关产业,其上市可以说是“一票否决”。

   “在上市审核中,发行人应提供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有关业务经营和募投项目环保合规的证明文件。对证明文件中的说明事项或不明确事项(如‘基本符合’等),发行人应加以说明。除此之外,环保部门的意见不能代替保荐人的尽职调查,保荐人关注环保部门,整改要求及落实情况,同时还要更加关注媒体方面有关拟上市公司的环保问题的报道。”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环保问题往往会成为公众事件,所以监管层在对拟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审核之前,对于媒体中关于有关公司的环保问题的报道格外关注。

   相比较在11月上会被否的蔚林化工而言,海油发展的此次环保事件可能要幸运得多。

   11月1日,蔚林化工IPO上会前夜,蔚林化工被媒体爆出其作假欺骗环保部门,其污染情况未得到解决。次日,蔚林化工上会被否,据记者了解,其被否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难以解释环保污染问题。

   但并非所有被爆出存在环保污染问题的公司都难逃被否的命运。

   中交股份过会之处,便被媒体爆出其子公司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下称“中交烟台公司”)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但之后其依然成功过会。

   “首先,中交股份其主业并非化工行业,其涉及环保问题的子公司占其业务比重非常小,对其业绩影响微乎其微。”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向记者坦言,“其次,由于其子公司环保事件目前也没有收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最终确切说法,在报告期内也没受到惩罚,没有抵触到有关规则。”而中交股份就该事件曾向监管层进行了专题汇报,对此做出合理解释后,才得以通过上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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