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财政六个“一” 谱写法制宣传教育新篇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18:11 来源: 财政部网站2011年12月30日来源: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一是秉持一种理念。提出“工作开展到哪里,管理延伸到哪里,制度跟进到哪里,普法宣传到哪里”的理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理财相结合,与民生保障相结合,与理念教育及财政文化传承相结合,调动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单位、企业、院校、协会广泛参与,财政普法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出多方合力的法制宣传氛围。每年初都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财政年度法制工作要点、条法建设计划、课题调研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财政宣传计划等,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处室,明确具体的承办人员。强化督办和年终的考核机制,将其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处室绩效考评的范围,防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空化、效果弱化,促使法制宣传教育各个环节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是构建一个平台。注重利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这个平台,拓展普法宣传的阵地,不断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逐步把门户网站建设成公众知情、群众参与、服务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及时解读财政政策,设立社会保障、政策解读、会计之窗、家电下乡等栏目,重点宣传和解读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就业促进、企业扶持、农民消费补贴等财政政策。大力宣传财政法规和规章。针对近三年制定的《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两部地方法规及《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两项政府规章,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专栏,发布法规规章正文、释义、配套措施以及相关媒体报道等,让广大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了解其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推动财政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三是打造一个品牌。自2007年开始,将每年“五一”假期后的第一个星期六确定为“公共财政服务日”,迄今已举办五届。活动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开展财经法规、社保政策、住房政策、教育政策等专题咨询活动;开展会计证网上申办、会计证收件等现场办理服务;邀请重量级专家为我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精彩的专题讲座;借助媒体热线、门户网站等现代通讯手段,通过接听市长专线、处长在线访谈、读者热线、广播热线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市民能够享受自助服务,搭上财政政策“直通车”,将财政服务传递到全市的每一个角落。通过不断努力,公共财政服务日已成为厦门市颇具社会影响力的政府服务品牌活动。
四是开通一条热线。针对预算单位、社会公众以及企业提供不同的便民服务,在全市首创“处长在线访谈”这一形式,自2009年8月份以来连续开展40期在线访谈,内容涵盖教育、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会计人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社会保障性住房、企业扶持政策、菜篮子建设资金管理等热点话题,实时向网民解答财政相关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在加强财政工作宣传、交流、服务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度、认同度,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五是编好一套文本。每年都结合最新的财政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相关处室编印“公共财政服务文本”,由局法制机构统一审核、编排和印刷,并通过公共财政服务日、送法下乡、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预算单位和社会发放。五年来累计编印“公共财政服务文本”18本,分发数量超过5万册,内容涵盖财政扶助特殊困难群体政策读本、财政扶助残疾人政策简本、财政保障教育政策简本、会计人员手册等,不仅成为财政法制教育培训的活教材,还给群众提供一个监督政府工作、享受便捷服务的平台推动。一本本小册子,拉近了百姓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局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信息的了解,树立财政部门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六是锻造一支队伍。成立财政新闻宣传工作小组,强化内部责任分工,建立新闻约稿制度,提高宣传队伍素质,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五年来,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并被采用信息达2000余条,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财经报》、《厦门日报》、《厦门商报》等报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文章超过500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强力推动财政普法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开展,注重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方式相结合,每年都邀请法学专家授课,确保每年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要有不少于二次的法制讲座或培训;举办 “公共管理与公共财政”系列讲座活动,至今已达六届,不断开拓财政干部视野,丰富财政干部学习的内容。通过努力,全局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学习氛围,锻造了一支“懂经济、会理财、守清廉”的财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