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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棉虚假陈述案二审2月9日开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7 22:29 来源: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

   新年伊始,证监会对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重拳出击,对违法者下达一系列处罚;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也已于去年底正式成立,并已正式开展工作。冬日里的股市透出一丝暖意。但对于涉及ST德棉(002072)虚假陈述纠纷案的广大投资者来说,这丝暖意似乎尚未触及内心。农历龙年春节前夕,备受关注的ST德棉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传来新消息,该案已罕见地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将于2月9日正式开庭。

   “山东省高院已经受理了,年后不久就二审开庭,股民维权有新希望了!”代理此案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17日向经济导报记者透露,他代理的投资者收到了山东省高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

   山东省高院受理材料显示,原告投资者莫女士诉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的上诉状,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条件,该院决定正式立案审理。根据安排,该案将于2月9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高院公开审理。

   导报记者了解到,因ST德棉在2007年至2008年间多次虚假陈述而被证监会严厉处罚,由此蒙受损失的全国多名投资者集体维权,并起诉至济南市中院。济南市中院在去年10月驳回原告之一莫女士1100多万元的索赔请求,理由是德棉股价下跌系因股市系统风险所致,与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

   “坚决不服,肯定上诉,哪怕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也会坚持下去!”莫女士表示。而针对所谓的系统风险导致股价下跌,刘国华律师并不认可:“上诉人买的是德棉股票,并非大盘指数;系统风险论错误解读了指数和个股的因果关系,并且,系统风险论只考虑了大盘下跌,没有考虑大盘上涨。”刘国华特别强调,ST德棉的走势和大盘的走势也不一致。

   刘国华表示,虚假陈述案少有诉至二审阶段的。就ST德棉案而言,虽然一审未能胜诉,但对于二审维护股民合法权益依然有信心。而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成立,表明了高层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和行动。但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仅靠证监会一家显然是独木难支的,希望各部门能协同起来,真正把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虽然不可能代替投资者起诉维权,但如果能给股民维权以指导及支持,相信对净化股市,制裁违法者,制衡地方保护,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均有正面作用。对龙年,我们充满期待。”刘国华说。

   导报记者注意到,ST德棉已于去年12月通过资产置换方案,以部分资产和负债置换第五季实业所持有的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温怀取、饶大程所持有的山东第五季商贸合计100%的股权,第一大股东也变为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对此,刘国华表示,希望重组方也能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大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ST德棉小股东索赔案一审中,仅刘国华代理的6人即索赔2900余万元,再加上其他人,索赔数额会更大,但ST德棉却未发布公告说明此事,在信息披露方面似有瑕疵。此番再审,ST德棉是否能履行信息披露制度,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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