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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整合须防信息贿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4 09:59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段铸

  如火如荼的国资整合并非广东特例,上至国务院国资委、下至地方县级国资,都将国资整合、提高证券化率作为“十二五”规划重点。

  国有上市公司与民营上市公司的一个不同点就是,前者的管理层大多为政府官员。这导致了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体系中,存在着与现有的资本市场监督者同级别甚至更高级别的行政体系。

  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春宝,广东韶关市原副市长李健,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这3个政府官员的落马有一个共同点:涉嫌内幕交易。而这些内幕交易的源头就在于地方国资整合过程中存在的“信息贿赂”。

  以李启红案为例。

  2010年5月31日,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和受贿罪被“双规”。2006年,中山市地方国资企业中山公用(000685.SZ)筹备集团整体上市事宜。作为市属国资,中山公用的整体上市计划势必要报于主管领导,而李启红就是提前获知此消息的领导之一。

  中山公用时任董事长谭庆中出身于银河证券,在2006年A股大牛市背景下,对于中山公用整体上市这个消息背后隐藏的巨大金钱效益了如指掌。经过调查确认,随即,谭庆中将此事件向李做了详细汇报,同时还将此消息“汇报”给并未在中山政府任职的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

  此后,李启红与林永安,以及林永安妹妹林小雁等李氏家族、林氏家族花费上千万元买入中山公用。不仅如此,谭庆中本人又将此消息泄露给更多人。

  2011年10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判处李启红有期徒刑11年。

  在《中国经营报》记者对此案件的调查中发现,谭庆中以“中山公用整体上市”作为筹码进行“信息贿赂”仅仅只是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中的冰山一角。作为主管部门,中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竟然在重组前,以中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这种非法人机构大量买入中山公用,最终获利超过8400万元,只是,这件事情不了了之。

  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副厅长岳崇曾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少数公职人员的腐败形式出现了新变化,不再限于直接的权钱交易,而是利用内幕信息进入资本市场聚敛钱财,“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是近两年出现的一种新的、呈多发趋势的腐败形式,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新的重点。”岳崇表示。

  而在资本玩家日益高深的隐藏本领下,又该如何去监管地位特殊的国资领导呢?试用于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在监管国资整合过程中,是否同样有效?

  陕西省国资委副主任王浩生认为,应注重加强对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管,并逐步建立起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流转的核查制度。同时制止“预沟通”,做到“先停牌、后沟通”。

  在国资整合过程中,除防止“信息贿赂”的同时,还需注意国资一股独大,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2010年广钢股份(600894.SH)被广日股份借壳重组的过程中,股民寄以厚望的广钢135万平方米土地最终被广州市国资委剥离。广日股份以“净壳出让”的方式借壳,这和买入广钢等待重组的股民们的初衷完全相悖。一年后的今天,广州药业(600332.SH)吸收合并白云山A(000522.SZ)一事正在静待方案的出炉,与广钢重组相类似,白云山A近900亩的“三旧改造”用地最终能否体现在对价方案中,这又将取决于广州市国资委如何看待中小股东利益的态度和做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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