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不回应”也是一种回应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3 04:49 来源: 深圳商报□毛建国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达芬奇”报道问题调查结果。调查称,央视达芬奇报道基本属实但结论不严谨,也“未发现记者索取钱物”。达芬奇公司11日表示,经过公司开会研究,决定不进行回应。
调查报告称,“李文学不是持证的新闻记者,违规独立从事新闻采访,且节目播出后多次私下会见达芬奇公司负责人,这些都要认真吸取教训”。这显然没有“吸取教训”这么简单。李文学事后为什么要多次会见达芬奇公司负责人?目的是什么?又谈了些什么?这都是疑问,都应该进一步深究。也许调查只能到此为止,因为再往下调查那已经是法律问题了。这正是让人所困惑的,这么一起事件,怎么就绕法律而去,而只成了一个新闻业务和职业道德问题?
达芬奇事件很像一部《谍中谍》大片。恐怕没有谁把达芬奇的“不回应”,当作是达芬奇对调查结果的认可。如果达芬奇认可了这一调查,不会说“不回应”,只会痛痛快快地说出“接受”。对于达芬奇来说,有可能屈服于压力,选择了暂时妥协。这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对于现在的达芬奇来说,比较现实一点的就是让事件尽快平淡,“少人关心少人问”,然后再重塑质量和品牌。达芬奇也有可能是缓兵之计,正在准备材料,再来一次“扔大石头、掀大波澜”。
如同外交语言中的“无话可说”,代表着里面还有无数话要说,只是暂时不方便说,或者还没有想到如何说一样。达芬奇这时的“不回应”,里面同样暗潮澎湃。这一意义上,达芬奇的不回应也是一种回应,这是一种有态度的“不回应”,意味着事件不会到此为止。
事实上,事件也不应该到此为止。这一事件对于央视,对于当事记者的声誉影响是巨大的。此前达芬奇曾经公开表示,“欢迎李文学起诉,会在法庭上详尽披露相应的证据”。而且李文学本人也表示,“达芬奇家居总经理潘庄秀华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妄称给本人100万元,完全是诬陷和诽谤。”他表示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从当初的事件走向分析,这一事件最终应该走到法庭上,最终法律才能为事件画上休止符。而现在却只有新闻业务和职业道德调查,并没有见到任何法律化的倾向。难道是相关各方面都突然变得大度起来,对于名誉不重视了?放弃自己的法律权利了?
对于真相的追求,应该融入社会,融入我们每一个人的血液之中。公众之所以一直关注“达芬奇事件”,正是出自对真相的追求,对透明的渴望。达芬奇既然抛出了这一重磅炸弹,那就不应该自己拆除引信。对于达芬奇来说,坚定地走在揭露真相的道路上,显然是重塑形象的基础。而对于当事媒体和当事记者来说,既然已经认识到100万是“诬陷和诽谤”,那同样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还公众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