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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泰:上市公司协会应承担四项任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07:29 来源: 金融时报

  王璐

  本报北京2月15日讯记者王璐报道“上市公司协会是在面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在聚集重大改革成果的资本市场范畴设立的新型自律组织,将按照现代社会中间组织的标准和要求,以创新的思维践行协会的宗旨,努力把上市公司协会办成去行政化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中间组织。”在15日召开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大会上,协会首任会长陈清泰作出上述表示。

  谈及协会承担的任务,陈清泰表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我国企业中最优秀的群体,上市公司不仅有企业制度的优势、融通资金的优势,而且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实时评价,并受到更为严格的市场监管,是我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企业最重要的生长点。协会应从维护会员企业长远利益出发,发挥贴近企业、了解企业的优势,通过调研总结、交流研讨、咨询培训等形式为提高公司市场价值、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作出贡献。

  二是促进完善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治理,既可以保障股东、包括小股东的利益,又可以保障公司的独立经营。但改善公司治理不仅涉及公司的自身,还涉及到公司治理的社会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市场中介组织、人才市场、投资者和社会意识等,不是单个企业所能左右的。协会要发挥既联系企业又可以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沟通的优势,通过调研,总结成功经验,与投资者和有关部门协调,改善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推进会员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推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作为一个公众公司,如何善待投资者、消费者、供应商和社区,如何处理公共关系等都是绕不过去的问题。大股东侵权、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重筹资轻分红等都是公司文化不正的表现。企业的行为有一些是需要由法律和法规来约束,但更多的则需要由企业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形成的“软约束”来规范。强大的制度惯性,使得今天公司文化的重建具有很大的难度。协会要发挥贴近市场、贴近公司、联系监管部门的优势,引导和促进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

  四是为会员企业服务。协会是会员公司发起设立的,主要任务是表达会员企业的群体诉求,维护会员企业的群体利益,协调上市公司涉及的公共事务和进行自律,概括地讲,就是为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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