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巨资打造的生猪企业缘何流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20:59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本报记者 刘又元报道
宣称投资5000万美元,年出栏生猪20万头的一家农业企业,曾于2008年6月16日在湖北荆州高店村举行“高调”的奠基剪彩仪式。几年过去了,该企业却因“资金问题”而流产。由此引发的债权债务该由谁来埋单?
2007年,香港宝隆国际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经与荆州市政府洽谈,计划在荆州投资5000万美元,年出栏生猪20万头的生猪企业,这一项目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迅速落户该市荆州区川店镇高店村,相关部门在短时间内办理了立项审批手续,该公司也在荆州注册了宝隆农业开发(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隆公司),法人代表为黄再萍。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第一期到账资金306万美元。
2008年1月22日,川店镇人民政府与宝隆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川店镇高店村部分荒坡地用于猪场建设,占地约500亩,合同规定租期50年,每亩租金250元,共计625万元,签订合同后先付20年租金250万元;1月24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又约定“在乙方向甲方交纳100万元后即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年4月3日,荆州区国土局川店所收取宝隆公司一年两万元的土地使用费,并签订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书》荆土租(2008)005号。收取该费用依据是什么?该所刘所长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称;“国土局是事业单位,没有拨款,该土地利用已备案。”
2008年6月16日,宝隆公司举行了隆重的奠基剪彩仪式,随后,宝隆公司付清100万元租土地费后,开始招商建设。谁知开工不到两月,不是当地村民索要补偿款,就是建筑商索要工程款,为筹措资金宝隆公司法人代表黄再萍采取收取“工程保证金”进行融资,由于被借款人担心宝隆公司没有能力偿还,便上访举报,2008年8月29日,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抽逃出资” 将黄再萍收审。
如此“巨额投资”,为何没有钱支付租地与工程款?时任川店镇镇委书记、现任区招商局局长的邓德友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黄再萍是否有资金,当初我们没有去考察,因这一项目是荆州市、区领导一层层交办下来的,没有怀疑,后黄再萍被公安局收审,项目是否继续,我们两头为难。”
黄再萍被公安局收审期间,川店镇为了继续招商引资,2008年9月4日到看守所将一份《关于自愿退出川店养猪场项目的请求》让黄再萍签字,其中有一条显示:“本人无经济能力自愿放弃宝隆农业开发(荆州)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并终止荆州川店镇政府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川店镇重新招商。”事后“相关资料”显示:黄再萍不予认可。
2008年9月28日宝隆公司(为甲方)与荆州市古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乙方)(以下简称古城建筑)签订了“养猪场建设总承包合同”。宝隆公司黄再萍为了及时筹措资金,又与古城建筑签订了“借款、垫资、抵押”的补充合同,10月13日并经荆州区川店法律服务所见证认可(2008荆川法见字第013号)。
据了解,这一项目是湖北天门商人胡艳阳借古城建筑的资质签订的合同,按程序古城建筑与胡艳阳也签订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并授权胡艳阳为猪场饲料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胡艳阳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反映:“司法认证当天向古城建筑划款100万元,古城建筑又将款划给川店镇镇政府,重新开工后,发现上当受骗,就没有投钱。”
“当初黄再萍被关押后,坚称有钱,我们就与公安商量,进行监视居住,继续完成工程项目,该项目属农业企业,如做成后,一可申请国家补贴支持、二可申办国家发展银行贷款等政策资金扶持。”这是时任川店镇镇委书记邓德友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提问时说的。
2009年9月19日,黄再萍再次被当地公安逮捕,后因江西“虚报注册资金、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由南昌警方关押调查,2011年3月黄再萍被判刑入狱。
川店镇生猪企业流产后,川店镇政府又将这一土地租赁给一公司养鸡。记者在现场看到,用水泥铺设的路已通向厂区,第一期办公房、仓库、鸡舍全是由钢筋、水泥、红砖做成。该做法是否改变土地性质?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