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爆料烟台银行案中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8 03:33 来源: 中国经营报作者: 叶文添,张亮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编者按/在经历快速扩张期后,城商行似乎进入风险集中爆发期。从齐鲁银行伪造金融票据案到烟台银行4亿多元票据案,城商行风险失控沉疴再次敲响了银行业的警钟。引入具有丰富风险管理经验外资股东的部分城商行并未构筑有效防火墙,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对于城商行案件高发的态势,2月16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2年中小商业银行监管工作会议督促中小银行加强内部控制,严守风险底线。
2012年2月14日,乍暖还寒,烟台这座海滨小城笼罩在一片雾气中,街道边“烟台银行”的招牌随处可见,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烟台银行,这个总资产规模约348亿元的山东省本土银行正遭遇空前危机。该行支行行长刘维宁将价值4.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取走后外逃,震惊业界。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事发后,银监会二部副主任蔡江婷已带队赶来督查此案,而山东省银监局的调查组也已入驻烟台银行,目前已对该行进行“特别监管”。
“目前还不知道这个监管到什么时候结束。”烟台银行副行长孙涛对记者表示,他以案情尚未明晰为由,拒绝回答记者其他问题。
不过,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众多背后不为人知的玄机逐渐浮出水面,刘维宁案掀开的一角背后,烟台银行内部管理乱象几近疯狂,涉嫌违规的操作手法亦令人瞠目结舌。
刘维宁案背后,赫然隐现一张灰色的权力寻租大网。
刘维宁出逃前后
温州民间金融断链老板跑路或是刘维宁数额不菲的账外经营曝光的导火索。
刘维宁是在仓促中出逃的。
1月30日晚,刘维宁驾车逃离烟台,蹿入浙江。刘出逃时身上所带钱财并不多,到了浙江向当地朋友借了30万元,准备暂时潜伏下来。2月7日下午1时许,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在金华火车西站例行检查中,发现刘维宁神色异常,在刘亮出身份证后发现其是公安部A级逃犯,将其抓获,刘维宁短暂的一周逃亡生涯也宣告结束。
一位烟台银行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刘的出逃皆因2011年年底,烟台银行实行的“末位淘汰”制度,根据烟台银行此前的规定,各个支行的存款将会在年底进行比拼,排名倒数第一的行长将立即下马,在年底考核中,刘维宁任行长的胜利路支行位于烟台银行所有支行中的倒数第一,故而被淘汰。
“因在支行长的交接工作中,需对此前经手所有款项重新审核,刘无法交代巨额资金去向,故而匆忙跑路。”上述知情者说,此前几年,胜利路支行存款一直发展不好,近两年呈急剧下滑状态,均未得到处理,直到此次末位淘汰。皆因其与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关系密切,有庄的力保,才能维系刘维宁支行长之位至今。
不过,去年年底,刘维宁未能如往年一样“蒙混过关”,主要是多家支行行长反响过大,大家都认为刘维宁在搞特殊化。在一次总行业务工作会议上,有人提出,“今年再不执行,就没法干了。”烟台银行决定免去其职,数日后,惶恐中的刘维宁选择了外逃。
闻听刘维宁出逃的消息后,烟台银行上下极为震惊,而后发现刘此前已将银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取走,票面金额达4.3亿元人民币。“我们都以为他携巨资逃到了国外,谁也没想到他居然在浙江被抓捕归案。”烟台银行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获得的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中对案件的描述显示,2月2日烟台银行安保部报案:刘维宁自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17日,分多次将该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276笔取走,用途不明,票面金额合计4.3亿元。
据烟台银行内部人士称,根据该银行规定,对支行的相关票据业务,总行每一个季度都有定期检查,全年有多次不定期检查,而到了年底,每笔相关业务,需要全面还原、核实,“如果认真执行,根本不可能让刘得逞。”
出逃后,刘维宁所挪用的巨额承兑汇票去向不明。业界人士分析,刘维宁或有两种操作手法:一是挪用抵押在支行的承兑汇票;二是勾结外部企业,开出承兑汇票来套现资金,套出资金后拿去放高利贷或做其他投资,等汇票到期之前,把钱收回来填补窟窿。
据记者了解,在烟台银行的支行一张承兑汇票的开出并非易事,要经过,“票据中心”、“结算中心”、“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审核,要经手多人,换而言之,刘维宁不可能凭一人之力就获得天价承兑汇票。
目前尚未得知刘维宁“多次取走”的276笔、金额高达4.3亿元的承兑汇票在哪贴现资金、贴现后是否将资金用于民间放贷。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刘维宁之所以出逃浙江,皆因其平日里的核心业务主要在浙江金华、温州一带,刘所取走的承兑汇票进行账外经营,不排除用于放高利贷和投资房地产,其中有通过中间人所为,也有自己亲自操作。
“温州一带发生了高利贷崩盘危机,导致众多老板跑路,让刘维宁损失惨重,窟窿越来越大,刘辗转腾挪也补不上,出逃前,刘已陷于极度焦虑状态。”这位知情人士说。
刘维宁“热衷票据业务”并非偶然。另一位知情者表示,刘维宁在任胜利路支行行长期间,对银行其他业务几乎从不过问,这导致该支行多项指标位于系统内部倒数,“刘是一门心思扑在票据贴现业务之上,只因其中收益巨大。”
据称,烟台银行在票据贴现相关业务上,给予刘维宁返利颇高,一般在利息的15%到20%之间,操作数额越大,获利就越高。
“刘维宁在过去8年间通过这一手法,已获得巨额收益,这也让他对此越来越狂热,却没料到突如其来的温州金融动荡,导致事情最终败露。”上述熟悉刘维宁的知情者称。
行中旧案
刘维宁账外经营并非孤例,六年前类似案件中的当事人未被问责。
刘维宁并非烟台银行票据贴现账外经营的第一人。
多位烟台银行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六年前就曾发生时任烟台银行烟台山支行长张群利达5亿元的票据贴现账外经营事件,其影响之恶劣不亚于刘维宁案。但有所区别的是,张群利当时轻松摆平此事,如今是烟台市的地产开发商、亿万富翁。
尽管对刘维宁案发生的动机、原因分析不一,但大多数接受记者采访的烟台银行内部人士都认为,刘维宁案几乎是当年张群利5亿元账外经营事件的翻版。
“也正是由于当年管理层对张群利案的纵容,导致如今刘维宁对其所作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恃无恐。”一位支行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
他认为,烟台银行出现这么大的问题,并不是由于发展速度过快而造成的,相反银行这几年来的发展速度已经低于山东省其他城商行发展的速度。目前,在全国144家城商行中,烟台银行资产规模排名73,在山东排名第八。
据公开资料查得,截至2010年末,烟台银行机构网点总数为73家,总资产为291.2亿元,经营规模比成立时增长了6倍。而截至2009年末,齐鲁银行总资产为617.35亿元,为1996年成立之初的20倍。而截至2011年末,青岛银行资产总额达到770亿元,而2006年末,青岛银行资产总额仅为237亿元,五年间规模翻番近三倍。
可见,烟台银行的发展速度的确远未赶上其他兄弟城商行。
多名烟台银行人士直指,管理层不作为,风险监控形同虚设才是导致发展速度放缓、票据案频发的根本原因。
张群利,上个世纪90年代一直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做秘书工作,后来辞职下海来到烟台新世纪酒店做了副总经理。因其做事干练、有魄力,被前烟台市商业银行行长于兴成看中,并请来做了芝罘支行的副行长。
2000年前后,于兴成因贪污被判刑入狱,新出任主持工作的董事长庄永辉看上了张群利胆大的性格以及头脑灵活,将其派到了烟台山支行做行长。据爆料人称,2001年至2006年,张群利在烟台山支行里,随着业务的逐步熟练,张群利开始利用承兑汇票贴现后的巨额资金,开始了账外经营之路。
据记者从众多渠道获悉,2004年至2006年间,张群利采取票据承兑贴现后收回资金不入账,账外放款给阳光100烟台分公司5000万元,莱州盐场8000万元等,账外经营资金累计达5亿元,曾收回账外利息5000多万元不入账。
而据记者查阅烟台银行2006年年报显示,在其最大十家贷款客户情况表中,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位列第6,贷款余额为11000万元。而据2006年烟台银行年报则显示,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为6000万股,占烟台银行总股本的5.52%,列第三大股东,前两大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而2005年烟台银行年报显示,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50万股,占烟台银行总股本的7.96%,为第二大股东。
一位支行人士告诉记者,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由总行批准的。资金收回时理应回款给总行的资金往来账户。然而张群利多次不向总行资金账户汇款,私设小金库,将总行的钱截留在自己的支行里进行账外经营。
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后,董事长庄永辉非但没有处罚张群利以起到对其他行长的警戒作用,反而立即安排信贷部放款数亿元,给这些账外经营的公司,以此交换,帮张群利收回了账外资金,渡过难关,但导致如今已有近1亿元不良贷款,而烟台山支行仅交给总行500万元账外收入,其他利息收入不翼而飞。
“像这么高调违规的行为都能被一再纵容,其他支行长还有什么可忌惮的呢?”一位在烟台银行工作过多年的老员工感慨。
尽管出此纰漏,但张群利并未遭到丝毫处分,反而被提拔到总行担任票据中心主任,担任了行长助理。
据内部人士回忆,2006年上半年,庄永辉一直给内部人打招呼,希望推举张群利为副行长,并找一些老同志谈话,让大家退出竞争,为张群利提升铺平道路。
据悉,虽然此次选举已被特殊关照,但由于张群利此前所作所为在内部引起诸多不满,遭到员工们的强烈反对,民主评议后名落孙山,烟台银行行长助理、营业部主任左华被推为副行长,庄永辉虽然不悦,但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不过,多位烟台银行知情人士回忆,左华虽然当了副行长,却一直兼任营业部主任,并未得到实际提升,而且一直没有去省银监局考取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机会,直到2011年左华快到内退年龄时才取得了任职资格。
“张群利见升职无望,2006年辞职离开了烟台银行,留给银行的是数笔不良贷款,全身而退。”一位烟台银行人士说。
辞职后的张群利去了阳光100烟台分公司,做了该公司的总经理。而据记者前述所查,2005年至2010年烟台银行年报都显示,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一直位列烟台银行前十大股东之列。
2006年,张群利与人合作新注册了润利置业有限公司,据记者查得的工商资料显示,张群利的出资额达到4200万元,占润利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84%。由此,从烟台银行辞职仅几个月的张已成为千万富翁。
据知情人士称,2006年年底,张群利的润利国际大厦项目出现资金短缺危机,为了应及时之需,张群利挪用了本应发放给阳光100分公司的一笔数千万元的款项,而后被阳光100发现并开除,并被拘留。
对此说法,记者向阳光100置业集团予以求证,阳光100总部高层对记者证实,阳光100收购烟台银都置业后成立烟台阳光100分公司。张群利通过应聘出任烟台阳光100分公司总经理。对于张群利是否因挪用贷款被开除,该高管对记者的说法是,阳光100当时缺人,但后来因张群利不适合而被解聘。他对记者证实,在公司工商注册资料上,阳光100为阳光壹佰。
据另一位烟台银行人士透露,当时张群利还在莱阳被拘留期间,曾叫嚷自己肯定安全无事,后来该案件被移交到了烟台市,之后此事就不了了之。“据说,救出张群利的就是烟台银行某高管,他们是利益共同体。”
秘密股权交易
烟台银行董事长在外资入股前涉嫌紧急购股,购股资金来源仍存诸多蹊跷。
追根溯源,刘维宁或只是这个海滨小城金融系统里灰色链条的最底端。
记者在烟台采访期间,多位爆料人对记者提供了相关材料,材料集体指向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材料称,庄永辉曾多次利用银行业务套利,此前曾凭借与恒生银行合作的机会,利用银行资金购买银行内部股获利。
2008年2月1日,烟台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前身)与香港恒生银行、永隆银行正式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两家香港银行将购入烟台商业银行共计24.99%的增资扩股后的股权,其中恒生银行控股20%,成为烟台商业银行大股东。
爆料人指,香港两家银行增资入股烟台银行之前,全程参与谈判决策的庄永辉已知晓此内幕信息。该爆料人士称,在2007年之前,庄永辉便已联络几个人一起购买了1.5亿股的烟台银行股权,每股1元钱。和香港外资银行合资后,烟台银行股权价格水涨船高。如今,烟台银行股权价格在2.5元~3元之间浮动。
爆料人称,庄永辉要买烟台银行的股权,但手里资金有限,便安排烟台银行营业部先开出空头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马上贴现套出资金,购买烟台银行股权,接着又用股权质押,贷出款项,转回原来开空头承兑汇票的账户,充当保证金。
业内人士分析,正常情况下,开承兑汇票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和抵押,然而庄却逆流程操作,在没有任何条件前提的情况下,完成了整个流程。
据爆料人称,为了避免股权份额太大引起他人怀疑,庄永辉等人把所持的1.5亿股股权分别由山东德州扒鸡集团等公司代持股权,另外这些代持股权公司分别在营业部开发区支行、烟台山支行、东山支行、西大街支行、牟平支行等各个支行用股权做抵押贷款。
对于以上说法,记者采访多位烟台支行人士予以求证,有知情人士称,有些代持股权公司以别的公司名义的贷款利息由于不能及时交上,导致这些贷款经常逾期,一拖就是几个月或半年,也给被借用公司带来了很大的不利影响,庄永辉就安排人办理转贷手续。据本报记者获得的烟台银行转贷借款凭证资料显示,上述“被借用名义贷款”的公司之间的确存在事实上的转贷关系。
后来,香港恒生银行派来的首席风险官曹景渡,发现企业转贷这一异常问题,主持贷审会不同意转贷。据烟台银行高管回忆,在其后一段时间,庄永辉在银行内部大会小会上均批评曹景渡。2011年下半年,曹提前结束合同回到香港,并离开恒生银行。“他曾对我说,烟台银行风险太大,早晚要出问题,不能让我的职业生涯毁在这里。”该高管告诉记者,曹是一个非常严格、认真的香港人。
2月16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向香港恒生银行采访求证,香港恒生银行以“目前警方正就该案件进行调查”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
爆料人士称,2009年开始,烟台银行的股权开始升值,庄永辉安排人陆续对外转让股权,2010年和2011年,其转让了数千万股股权以偿还贷款,获利颇丰。
本报记者多次致电并发短信给庄永辉详细询问此事,但截至本报发稿前,庄永辉仅回复短信称,“都是谣传”,不愿进一步详解背后详情。
烟台银行副行长左华、孙涛亦在电话中明确拒绝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为核实爆料人提供的在1.5亿股权买卖中被涉及的其他公司“被借用名义贷款”一事,本报记者致电了某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曲某,曲某承认了有3600万元这样一笔贷款,但坚称该贷款是用于正常的经营业务,目前已经全额还清。记者从工商资料中查得,该公司主要经营餐饮、洗浴、冷饮销售等业务,注册资金仅150万元。
曲称,自己对这笔贷款进行了足值抵押,并且要求与记者面谈。不过,几小时之后,曲打来电话表示自己没有向媒体解释的义务,不会接受记者采访,随即挂了电话。
爆料人士称,这些“被借用名义贷款”的公司,烟台银行高管可借用其账户谋利,许以这些企业一定好处,如替企业还贷款利息,并将贷款取出用于购买内部股。但也曾有公司因“被贷款”未及时还款,导致信用不良,遂产生了不满情绪,曾要求停止这一幕后交易,不过最终被烟台银行化解。
对于“代为持有”股权一说,山东德州扒鸡集团副总经理王学义2月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所持有的烟台银行股权是真金白银买下来的,除此之外,和烟台银行再无任何财务上的瓜葛。
记者在查阅烟台银行2006年年报中也发现,德州扒鸡集团当年并列烟台银行第三大股东,持股6000万股,占烟台银行总股本的5.52%。2008年经过香港两家银行增资扩股之后,占总股本的比重下降至3%。至2010年,德州扒鸡仍持股6000万股,与烟台阳光壹佰投资并列第六大股东。
王学义称,2006年下半年,在济南一家法院的一次民事赔偿案中,债务人没有现金对债权人进行赔偿,但债务人持有6000万股烟台商业银行股份。经时任德州扒鸡副董事长的陈远东牵线搭桥,德州扒鸡替该债务人偿还了6000万元债务,而债务人以6000万股银行股票作为此次代偿的交换。德州扒鸡此后每年都能享受烟台银行的盈利分红。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王学义向记者透露,2011年7月,他去烟台银行参加例行股东大会,却被相关人员告之,德州扒鸡持有的6000万股股票已被转让出售,德州扒鸡不再是烟台银行的大股东。“此时这些股票已价值1亿多元,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莫名转让了。”王学义说。
而德州扒鸡集团法制办李新表示,此事他们已于去年底报案,德州市公安部门已经立案,但调查取证工作尚未展开。“另外,促成此次合作的副董事长陈远东已离开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王永义所说属实,烟台银行此次背着德州扒鸡集团转让出售股权的时间,与知情者透露的,庄永辉大肆转让代为持有股权的时间相吻合。
至于德州扒鸡集团的股权为何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本报将持续跟踪。
山东标金内情
山东标金爆仓事件后,其分散于烟台银行员工处持有的股权被以255万元的低价离奇转让,让多位烟台银行员工质疑另有隐情。
成立于2005年的山东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是烟台银行进行其他业务投资的平台,不过因其管理运作不透明,也被行内员工称为高管们的小金库。
据记者得到的一份级别为“机密”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10月19日的会议纪要(第120号)里显示,金通公司的成立为当时烟台市政府的决策安排。
在该份会议纪要里显示,为解决烟台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置换问题,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所属的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作为贷款主体,与市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向市商业银行贷款9亿元,期限为20年,贷款执行基准利率,由此将市商业银行的9亿元不良贷款置换出来,同时注册一个金通公司作为担保人对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2005年4月,金通公司成立,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法人代表为赵秉权,烟台银行多位人士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中后来事发的刘维宁出资1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5%,而烟台银行行长助理冯丽强出资238.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85%。
2009年6月,金通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换为烟台银行行长助理高翔,据烟台银行多位内部人士称,高翔与庄永辉私交甚密。
金通公司成立后的一个大动作始于2011年1月21日,这一天该公司出资500万元收购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山东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标金”),庄永辉任命烟台银行副行长孙涛为新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在被收购前,山东标金公司虽成立不到2年,但却吸引着大江南北的客户纷纷投资黄金白银业务。这样一个牵涉贵金属网上交易的公司,仅在市工商局注册,不受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而这些特点也是金通公司看中山东标金的原因之一。
但仅被金通公司收购8个月之后,山东标金就出现了震惊电子盘交易市场的爆仓案。据媒体当时的报道,2011年9月23日,山东标金交易系统以维护设备为由停盘,恰逢当天全球黄金白银分别创近年最大单日跌幅5.8%与17.8%,导致持多单的多数客户无法正常平仓或对冲,出现集体性爆仓而所有保证金损失一空,使众多投资者损失超过千万元。
山东标金一时成为众矢之的。据悉,多数被爆仓者怀疑,山东标金可能是借助系统升级与客户仓单做对手盘交易,赚取高额利润。在他们看来,选择如此敏感的时段进行系统升级,根本说不通。
工商资料显示,山东标金许可经营项目是山东省范围内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金银制品及首饰、金属制品、农副产品销售。对此,一位律师向记者表示,山东标金向投资者提供的以外盘国际金价、银价走势为标的的杠杆化的网上金银交易,并不在其经营范围之内,属违规行为。
在山东标金爆仓风波尚未平息之际,隐于幕后的金通公司就迅速卖掉了山东标金51%的股权。据本报记者从工商局调出的工商资料显示,2011年12月8日,金通公司将255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1%)以2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一个名为王希生的人,据记者调查获悉,王希生为烟台宝泰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一直从事食品加工行业,此前与金融业并无交集。
一位烟台银行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出售山东标金51%股权之事,是在未通知其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下悄然完成,无开会研究,也没有进行招投标,而据该人士所说,山东标金每年的净利润可达2000多万元,此次仓促出售股权,有颇多可疑之处,银行高管们是否暗箱操作而获利更无人得知。据多位烟台银行人士证实,山东标金的股权被分散至多位烟台银行员工处持有,此次转让股权并未召开大会,多位员工仅被通知签字“同意转让”。
为此,本报记者多次致电烟台银行监事长刘杰敏及副行长孙涛等多位银行高管求证,均被对方以不便为由拒绝。
在刘维宁事发之前,烟台银行也曾有过几次违规事件,但均被内部消化,并未对外声张。多位该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几年前,曾有当地两个支行行长非法挪用资金近亿元炒股、买期货,导致巨亏,事后被发现,均未被总行处理,某位支行长反被升职重用,由此可见烟台银行内部管理之混乱。
该行内部人士说,烟台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存在明显漏洞,已多年未设行长之职,董事长庄永辉多次拒绝了当地政府所派的行长,在2008年香港恒生入股之后,烟台银行共五位副行长,其中香港恒生银行派出的欧恩陶任主持工作的副行长,与庄亦有理念上的差别。
“庄已通过控制干部任命、信贷与风险部门、金通公司等牢牢掌握了烟台银行,这些年来,在系统内部已逐渐形成一个隐秘而强大的同盟。”上述内部人士说。
由于截至本报发稿前,庄永辉仍不肯接受记者采访,为澄清事实,本报将进一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