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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留住城市的记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3 01:49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评论员 闵良臣

  凡称得上“文物”的城市建筑,对一座城市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人们喜欢“游巴黎”或逛我们自己的首都,与那里有不少文物建筑有很大关系。

  可就在几天前,郑州市唯一的苏式风格、郑州三棉苏式建筑群中的主办公楼两侧偏楼却在“多家部门达成协议”后被开发商拆除了。这不仅引起不少市民及媒体的关注,22日下午,市政府在网站上也公布了相关部门对拆除文物的开发商的处理决定:要求停止违法拆除,无条件恢复原貌。

  说起这件事,多少让人有点蹊跷。非法拆除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王景杰处长不仅称赞郑州三棉办公楼是以苏式建筑为基础,融入中国建筑元素,非常精美,而且它们在2008年就已经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又被列入郑州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

  照理说,这样的文物建筑,保护还来不及,怎么会有人无法无天,敢于擅自拆除呢?在有些人眼里,好像根本不知道文物建筑为何物,尤其是只要这些文物建筑挡了他发财的道,他才不管你什么文物不文物呢。

  那么这是哪些部门在一起“达成的协议”呢?如果被拆除的建筑确实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那么,毫无疑问,我们就要追查责任,甚至依据文物法进行严厉处罚。这也并非没有先例可循。远的不说,众所周知,梁思成与林徽因的故居,虽然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它属于名人故居,被强拆后,北京市相关部门对违法拆除者处以50万元的罚款;而重庆的蒋介石行营被拆除,相关部门表示也一定会进行追责。

  结合我们这座城市的此次非法拆除,可以说,没有某些部门的什么人发出的所谓拆除令,开发商是绝不敢“趁着周末锁门拆除”的。这一点,报道中也证实了。记者采访时询问了正在负责清理钢筋的一位工作人员,回答是,“我们这次拆除,是根据和多家部门达成的协议来拆除的”。

  有些“内情”,我们当然不可能了解,但保留文物尤其是保留文物建筑对城市的重要性还用说吗?近年来对外一再宣传我们这座城市的“厚重”,然而连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列入郑州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的建筑文物都消失了,这个城市的“厚重”从何谈起呢?

  仅就这一点而言,也不能“轻饶”了那达成协议的“多家部门”,否则,我们这座城市中可以称得上文物建筑的那些建筑恐怕也就难以逃脱被拆除的噩运,所谓“留住城市的记忆”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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