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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安全存隐患 亟待强化监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21:14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陈文喜 北京报道

  余额达2.1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愈发被监管层重视。

  2012年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监管,重点查处公积金骗提骗贷等情况。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住房公积金在设立之初,就承担着帮助中低收入人群实现买房的目的。但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制度设定不尽如人意,有的甚至流于空文,背离了当初意愿,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对于公积金的用途和安全性,也需要制度化的监管。如果覆盖面扩大成为一种趋势,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总额就会进一步扩大,所以强化监管和安全使用就是十分重要的。

  套现心切催生公积金提取中介

  如今在百度输入关键词“公积金提取”,相应的广告依然层出不穷。在百度贴吧“公积金提取吧”里也到处都是公积金提取中介的联系方式。

  据记者了解,住建部早在2011年年底就要求各管理中心严查公积金骗提的问题。

  “中介是打击公积金骗提过程中的重点打击对象。但中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即便是会同公安部门对一些在网络做宣传的中介进行了查处,还是有很多地下的中介。”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王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记者查询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了解到,有6种情形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各地在自行规定的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中,又针对上述规定出台了细则,同时也增加了更多细化的提取条件。比如北京市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5%的”可提取公积金,租房者只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公积金在实际提取中存在一定困难,与一些人害怕公积金贬值,急于提取的心态形成鲜明对比,从而催生了对公积金提取中介的需求。

  一位北京的公积金提取中介小陈告诉记者,提取公积金主要采取租房提取的方式,即客户提供身份证信息后,由他们准备租房合同、发票等全套资料即可;除此之外,还可采取买房提取的方式,但这可能会影响到客户今后真正购买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小陈告诉记者,他们是有房屋经纪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手中有一定的房源,提供的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都是真实的,但需要客户提交10%左右的佣金。

  “很多骗提公积金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但事实是假的,这种情况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很难查证。”王辉说。

  据媒体报道,即便是在广州对公积金骗提严厉打击之后,通过中介用买房提取的方式甚至都不会影响以后购买限价房。中介可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等一系列材料,而且中介买通了银行(贷款合同所涉银行),在提取成功后,在银行可以消除买过房贷过款的记录。

  确保安全意在拓宽使用渠道

  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长期以来,在缴存、提取、贷款、增值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个人的公积金增长速度远不及房价,又有着严格的单笔贷款额度限制,导致很多个人账户下的公积金名不副实。与此同时,“骗提骗贷挪用”公积金的腐败案频发,住房公积金正一步一步沦为腐败者口中的“唐僧肉”。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已达2.1万亿元,数目超过养老基金,监管风险不断积累。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此次《通知》要求各地住房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能,加强文件报备审核,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骗提骗贷和大额资金转存等情况,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

  《通知》中,11项措施对缴存、提取、贷款、增值收益分配这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核心问题,加强对管委会决策的监督,对各设区城市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不合规的限期纠正。还将加强对地方文件报备审核。此外,住建部还要求开展年度审计,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约谈管委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实施管理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向当地政府提议撤换公积金中心负责人。

  另悉,广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已经与住建部实现联网,可实时上传接受监控。珠三角地区将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统一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珠三角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个城市将实现住房公积金信息建设互联互通。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韩长吉表示,从通知所涉及到的政策规定来看,此次发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再次明确住房公积金的运作规范,在合规性与盈利性两方面进行深入规范,以此为资金安全性做出预期保障。“另外中央政策有一定的延续性,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下一步即是提前面对新的环境下新政策出台有可能出现的特殊管理要求。”韩长吉说。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对2012年工作进行部署时,就已经将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列为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据某位接近住建部的相关人士透露,完善公积金制度是住建部重点工作之一,其根本目的就在于确保安全的条件下,为拓宽资金使用渠道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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