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比亚迪违法 为何不执行环保法上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10:13 来源: 中国经济网近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2011年第四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同时公布了12家重大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其中包括知名企业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其因废气超标排放被查,并被罚款20万元。(2月24日《南方日报》)
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11月1-6日,该委对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连续性的监督性监测,发现该公司出现甲苯排放超标问题后,依法罚款10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1月22日市人居环境委再次对该公司进行常规性监测,发现该公司仍存在废气超标排放,再次罚款10万元,再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比亚迪以新能源概念闻名于世,但同时也成为环境污染违法企业的典型。据报道,这不是比亚迪第一次进入环保“黑名单”,2006年,当时的深圳市环保局在对当年第一季度查处的14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予以曝光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就赫然在列,其因废水超标被罚10万元。
以环保友好型著称的企业却漠视环境污染处罚,显然相关处罚实在无关痛痒。10万、20万元的罚款,与偷排污水废气所获得利益和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相比,只能算九牛一毛,于是企业宁愿接受罚款也不愿主动治污。然而,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畸轻现象,有关执法部门却将责任推给了环保法律不健全,比如法律规定的污染处罚金额太低、没有赔偿性规定等。
也许当初立法机构制定环保法律时,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保护企业的成分多了一些,相关处罚条款规定的是相对较轻,但这不是对污染企业放任的理由,莫非环保法律不修订对污染企业就可以放任自流了吗?其实,即便按现行法规环境违法罚款最高一百万元计算,只要严格执法依然让企业不敢漠视环保法律。比如,环保部门查实污染行为,立即处罚100万元,并规定在限定的时间整改,否则再次检查再次处罚,依次类推且不断增加检查频率,处罚力度也会让相关企业感到实实在在的疼。
有报道说,有的地方环保部门纵容污染企业,少缴罚款而不治理污染对执法者和被执法者来说“双赢”,企业可以减少投入,监管机构可以收缴罚款。污染企业缴纳罚款便可继续生产,不仅是环保法律不健全,而是环保监管力度太弱,这才是环保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吴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