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出实招助推非公经济腾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13:48 来源: 商务部网站罗平县出实招助推非公经济腾飞
来源:罗平电子政务门户网
2011年罗平县非公经济实现快速健康发展,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数达15214户,同比增3.9%,其中非公企业有719户;注册资金26.9亿元,同比增67.3%;从业人员45225人,同比增14.2%;增加值完成38.1亿元,同比增22.3%;上缴税金1.5亿元,同比减2.7%; 2012年罗平县又出实招,助推非公经济腾飞。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级财政每年按不低于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预算安排非公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非公企业新建项目、技术改造、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新产品研发、技术引进、非公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补助。
二是加大税费政策落实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核定征税条件的非公企业,实行核定征税;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非公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对入驻工业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行税、营业科地方留成部分,自投产年度起,前3年由财政给予支持或补助;自投产年度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高管人员前3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或补助企业,用于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
三是实行灵活的土地政策。土地出让金政策与投入、产出及规模挂钩,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企业投资强度达150万元/亩以上,或吸纳就业人数达200人以的生产性新建或技改项目,按县所得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50%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强度达80万元/亩,或吸纳就业人数达100人以上的生产性新建、技改项目,县级所得土地出让金纯收益按30%用于企业基础建设。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工业用地,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来源:罗平县工信局 作者:刘红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