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香港前民航处处长被判监禁五个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2 04:2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秦伟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再添战果。

   2月27日,香港前民航处处长林光宇被裁定内幕交易罪成立,被判监禁五个月,缓刑两年,罚款五万港元并负担香港证监会10.7万港元的调查费用。

   “这是一宗简单的内幕交易个案。”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表示,未来香港证监会将继续运用一切可行的措施来打击内幕交易。

   就在本周,香港证监会禁止美国对冲基金亚洲老虎基金(TigerAsia)在港从事任何上市证券或衍生产品交易、并冻结其逾3000万美元资产的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今年首宗内幕交易案

   2010年6月4日下午约3时13分,港机工程的行政总裁告诉林光宇,港机工程董事局将于当日稍后时间召开的紧急会议上,讨论一项拟落实的建议,据该建议港机工程的大股东——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将会向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港机工程股份,这项交易将触发太古就港机工程所有股份做出全面收购要约。上述交易公布时,港机工程股份在交易中的估值为每股105港元,比当时的市价高出约25%。

   时任港机工程独立非常务董事的林光宇在接听有关电话后,由他出席午宴的中环香港会所步行至他朋友位于金钟的办事处,并在临近下午4时收市前通过网上账户买入4000股港机工程股份。

   港机工程于2010年6月7日公布上述交易,交易公布后,林光宇即卖出所购股份,获利约8万港元,其后将所得利润捐给慈善机构。

   案发前,林光宇曾服务香港政府40余年,他于1962年加入香港民航处,担任航空交通控制助理员,由基层做起,1998年出任香港民航处处长一职,2004年退休,后担任多间私人机构董事。

   自2003年内幕交易在香港被列为刑事罪行以来,香港证监会已经对10余宗内幕交易案提出检控,林光宇案是今年首宗获判的内幕交易案。

   “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并获利。”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

   援引免责辩护被驳

   林光宇的律师在2010年6月向香港证监会汇报了有关交易,表示林光宇不慎地在没有遵循公司相关政策的情况下买入了4000股港机工程股份。

   林光宇声称他当日在香港会所吃午餐时,先后喝了一杯鸡尾酒、两杯白酒及两杯红酒,当时行为受酒精影响,且无意从交易中获利,因此他有权援用法定的免责辩护。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如果被控内幕交易罪行的人能证明他进行股份交易的目的并不包括获得或增加利润,可以此作为免责辩护。

   但裁判官认为林光宇不适用该免责条例,并指出,林光宇买股票时能准确操作计算机,输入购买股份数目,向银行透支款项完成交易,记得会议开了多久,由中环自行走到金钟,故不接纳林光宇行为受酒精影响一说。

   裁判官认为,林光宇利用太古收购港机工程股份的敏感资料,在收市前以最高价格买入港机股票,完全知道股价将会上升。此外,林光宇曾出任多间上市公司的董事,有丰富的经验,根本知道行为是违反交易规例,案情严重,破坏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声誉,行为令公众失望。

   林光宇律师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立法会议员刘江华、太古的前宪制事务司施祖祥等,称林光宇深感后悔,且有采取补救行动。

   法庭表示,必须保障证券买卖制度,量刑起点定在半年,考虑林光宇以往没有案底,主动向证监会透露事件,并将所获利润全部捐给慈善机构,未对公众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判处缓刑。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