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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强保荐机构责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7 05:57 来源: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记者李会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主要考量在于,顺应新形势下的市场发展需求,在重视保荐代表人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保荐机构的责任,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的整体作用,推动实现全程有效内控,夯实保荐项目基础。

  《意见》要求保荐机构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控制度,提高保荐项目质量;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对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的问核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完善对保荐项目的持续追踪机制,避免保荐项目执行过程失控;要求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说明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意见》适当调整了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项目家数的规定。在现行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可同时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各有一家在审企业的基础上,调整为允许同时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各有两家在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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