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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迷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8 18:54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刘孟卓报道

  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指出:“目前药品安全风险仍然较大,制售假药现象频出,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售假日益增多,有些假药甚至进入了正规流通渠道。”

  根据数据显示,2011年,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国有29个省区市的170余个城市打响了针对制售假药犯罪的专案集群战役,各地公安机关共破案1287起,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50个,缴获假药3.08亿余片(粒、支),商标标志、药盒、防伪标志等包材4.26亿余件(套)。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有一套完整的监管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流于形式。化工厂为制假者生产假药原料,无人监管;网上假药销售信息泛滥,没有具体的部门查处。

  据悉,在警方所破获的假药案中,部分正规的医药销售公司为了牟利,让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体售药者挂靠并为其提供票据。这种被称为“过票”的做法已成为潜规则,假药因此大行其道,进入药店甚至医院。

  江西中医学院教授王素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公安机关此役,暴露出我国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诸多问题:制售假药入罪量刑过轻,制售假药有贩毒的利润而无贩毒的风险;现行法规与实际执法环境脱节,刑事执法操作难;行政监管停留在对药品经营、流通证照的审批层面,应对当前假药违法犯罪形势力不从心。

  著名医药行业咨询公司医信横通总经理马宝琳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量刑过低,是使得制售假药“有贩毒的利润而无贩毒的风险”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在高压的安全责任面前,以及社会的严格要求,监管层面虽然有心但无力。地方监管部门在签定责任书,开会传达等务虚上做得更多一些,实体性的监管多以抽查为主,如此监管状态下,不可能,也做不到全覆盖和多频次检查。即便配备了更多的监管力量,也未必能使监管面有所提高。因为现在的问题,既有监督态度的原因,但更多在于监管方式上。

  “对于药品监管,最重要的不在于事后之堵,而在于事前之防,抓住源头才是关键。”有业内人士建议,一方面,应当建立统购统销的路径,实行代购代采或者集中配送。正如烟草专卖一样,要保证药品的流通渠道的规范化,才能让监管有的放矢。这一点,在基本药物配送上已经实现,从实际情况看,基本药物的质量,因渠道规范而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应当建立具有质量跟踪技术的保障,利用现代电子码技术,使监督部门坐在办公室,就能掌握所有药品的动向。同时,还应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各级地方“负总责”的责任体系。

  面对日益严重的药品安全问题,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在北京正式挂牌运行,并开通了网络、信件、走访等便捷通道,接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将负责统一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同时也受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3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主任孙咸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面对药品监管最难防的“串货”难题。国家正在推行的电子监管码制度,有望给予解决。”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2月底,全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5.6万个品种,已经全部纳入电子监管,到2015年,电子监管将覆盖到我国所有药品品种,这将对防范假药产生巨大作用。

  专家呼吁,在完善监督网络的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将药品安全作为一场持久的“全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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