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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新版誓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4 06:1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峰 李琳

  还有1个月,小吴就要结束为期一年的实习律师生涯,拿到律师执业许可证,成为全国20多万名律师的一员。

  但在这之前,他还要宣读下面这段新版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参加律师宣誓。誓词也较之2004年版的措辞有了一些变化。

  新誓词对律师的要求更加全面,甚至已超出了律师所从事的法律事业。“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都没有‘拥护党的领导’的直接表述,都是说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知名律师吴革说。

  亦有司法行政人士表达了不同看法,“新誓词里有的内容可以写,也可以不写,但写进去总没有错”。

  “听同事说,以前的宣誓环节并不严格,如果有事就可以不去了,但现在不参加不行。”小吴说。

  对律师的要求超过法官、检察官?

  3月21日,《法制日报》报道称,《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规定,经司法行政机关许可,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律师宣誓。

  律师宣誓仪式,应当在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由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组织进行。

  实际上,早在2000年6月17日,全国律协就制定了《关于实行律师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但“该决定由于一些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内容上也需要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新要求”,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称。

  “司法部想加强党对律师的领导,出发点是肯定的”,吴革律师说,但他觉得对律师的要求不能超过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要求。

  “法官、检察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法官和检察官的宣誓都没有直接讲‘拥护党的领导’。宣誓的誓词应符合职业的特征,而不是表面突出政治,职业特征是第一位的。”他说。

  吴革觉得,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多体现在党员律师上,通过党的系统来进行,通过党支部的建设、让党员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律师当中发展党员,通过这个来加强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而不是在誓词上对新律师入职的要求超越法官和检察官。

  “感觉律师这个职业自由散漫的作风正逐渐改变”,小吴说,“在北京执业,除了宣誓,实习律师在结束实习,拿到执业资格后还要经过一个面试,面试不合格同样拿不到执业资格证”。可事实上,这个面试环节并不在《律师法》规定之中。

  “面试的考核标准完全由律协和司法局把握,说白了,就是你在实习期内不要闹出什么事。”小吴告诉记者。

  加强对律师的管理

  我国律师的诚信宣誓制度始于2010年。

  2010年中办、国办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0号)中明确提出,要实行律师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

  “国外也有律师宣誓制度,宣誓对律师职业道德的提高、行为的约束还

  是有作用的”。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告诉记者。

  司法部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将宣誓的作用解释为“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

  “律师并不是为当事人服务的工具”,王公义进一步解释说,“《律师法》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同时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且律师是特种经营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只能由律师担任辩护人”。

  在中办发[2010]30号文件下发后,司法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文件强调了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以及进一步健全律师党员的培养使用制度。

  在宣誓词里特别强调律师要拥护党的领导,“与中国国情是一脉相承的”,王公义说,“这个提法是宏观的、全局性的,不是说律师要听哪个党支部书记领导。”

  上述司法行政部门人士告诉记者,除了誓词之外,在律所中建立党支部也是司法部积极推广的另一项管理措施。

  2008年的数据显示,当时全国1.3万家律师事务所中,有5154家建立了党支部,占总数的39.6%,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都设立了党委或党总支。

  “律师队伍中有30%是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有3个党员的地方就要建立党小组,不管是在中央机关还是在私营企业。”王公义说。

  到2010年11月,律师人数占全国近十分之一的北京市已建立了448个党组织,覆盖了全部1447家律所中的1010家。

  “现在强调律所中党组织的建设,是因为现在有一半的律师是个人所有制”, 王公义说,“国有律所还占一半数量,但律师人数却很少,这些所主要在西部地区,国家不办就没有律师了”。在这些国有律所中,党组织是始终存在的。

  律所变为个人合伙制的改革,目的是消除身上的行政色彩。“如果律师以国家干部的身份参加法庭诉讼代理的时候,国外的客户就会不信任。你是听行政命令的呢,还是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呢?”吴革律师说。

  “所以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律师体制改革,让律师不占国家编制,不拿国家经费和工资,自收自支。从那开始,中国的律师开始活起来了。”吴革说。“但改革后,司法部门对律师的管理肯定是比改革前要放松了,现在司法部门想加强对律师的行政领导。”

  党组织在提高律师职业道德上发挥了作用,“有些律师素质不高,在合伙制的律师里,有时候合伙人懒得去管你,随你砸了饭碗,但党组织就要进行党员教育”,王公义说。

  政治待遇提高的新阶层

  作为新阶层的一员,律师的政治地位正在受到重视和提高。

  2008年时,知名刑辩律师韩嘉毅就接受了中央统战部为新阶层代表举办的10天脱产培训。“不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本身已经产生了强烈的政治诉求,党和政府也已经为他们提供了制度化的参政议政渠道。”他说。

  早在2000年,律师就作为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之一,作为不可忽视的政治资源最早成为有关部门的调研对象。

  主要由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的新阶层,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前任全国律协会长于宁亦曾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全国政协增设法律界别。在本届全国人大和政协中,共有22名律师代表和委员。

  很显然,律师的专业能力成为执政党不容忽视的政治资源。

  “律师入党没有任何阻碍”,王公义说,“司法部有一个精神,要求各律所注意发展党员,加强吸收律师入党力度”。

  在政治地位提高的同时,亦有司法部门人士对律师群体表达了一种忧虑,“不能让律师队伍那么涣散”。

  2010年,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纪检组长汪雅军在一次发言中如此评价其辖区内的律师党员:律师党员具有高学历背景、律师眼界宽、思想比较活跃的特点。律师个体具有个性化、独立性、流动性强的松散型职业工作方式。律师的个体相对于律师事务所的整体是相对独立的,相互依存关系是松散的。而广泛的社会联系和社会资源,使得律师拥有社会活动能量较大。

  因此,汪雅军提出探索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联动机制,“协调各方,努力形成律师党员管理教育,以及律师党员培训和监督‘四位一体’党建新机制,是借鉴流程再造等现代治理理论完善律师行业党建体制和机制的再深化和再拓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意识形态与法律职业并不冲突,但现实中党委政法委对司法个案的介入往往造成冤假错案和辩护人权益受损。

  “政法委并非不参与个案,比如一些政治敏感性案件,会提醒律师注意”,上述司法行政部门人士说,“我国每年审判七八十万件刑事案件,除了个别特别重大的案件,地方政法委不会参与”。

  但记者采访的多名刑辩律师都表示,在办案过程中,与司法主管部门的沟通越来越多。“在为重大、敏感案件当事人辩护时,司法局会要求先去备案,并随后会要求你汇报案件进度”,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刑辩律师说。

  “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突出其政治性不如突出其法律上的职业属性。”吴革说。

  我国法官誓词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我国检察官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

  2004年版律师誓词:忠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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