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集资诈骗案 资产评估追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03:2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张力 万涛
本报独家报道曾成杰8.3亿元集资诈骗案后(详见本报3月19日报道《湘西曾成杰集资诈骗获死刑,类吴英案再引争议》),该案的关键疑点之一资产评估缺失,在记者的调查梳理下逐渐清晰。
3月22日,记者获得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显示,取得曾成杰担任总裁的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馆公司”)财产的湖南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民泰公司”)和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湖南财信”),均为湖南省政府的国有独资公司。
湖南财信注册资本金32.5亿,股东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民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股东为湖南省财政厅。
2008年,湖南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的民间融资风波爆发后,民泰公司受让了三馆公司部分涉案资产等,并随后进行了处置。
据当地党委机关报《团结报》的报道,2009年1月,民泰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三馆公司处于核心商业圈的“吉首商贸大世界”项目;2010年2月该项目由民泰公司转让给财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湖南财信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承担“吉首商贸大世界”项目投资建设。但资料并未显示相关的转让价格。
湖南省华信司法鉴定所2009年9月对三馆公司给出的会计鉴定显示:三馆公司资产总计7.7亿元,负债18亿元,净资产-10.3亿元。
不过本案二审辩护律师王少光认为,华信的会计鉴定不能替代资产评估,“该鉴定对资产的认定是按当地政府提供的三馆公司的支出,对其投资总额的认定,而不是资产评估。同时,三馆公司也没有任何合法代表人或代理人参与鉴定过程,程序不合法。”
根据王少光的说法,他从曾成杰口中得知的三馆公司在案发前评估的总资产为23.8亿。
“如果认定曾成杰有罪,认定三馆公司资不抵债,必须资产评估,且资产评估总值低于融资额8.3亿元。”王少光说。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市中院在本案一审开庭后于2010年6月30日建议湖南省高检进行补充侦查,认为本案缺少三馆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的资产评估和清查核资情况的鉴定。
但长沙市检察院2010年7月7日回函认为,三馆公司已被专案组处置,且专案组已出具说明证实上述公司依法处置兑付集资户的资金、给集资户造成损失的数据,该份证据已经一审庭审质证,故无需再提供资产鉴定方面的证据。
长沙市检察院也提及案发前进行过资产评估,“三馆公司的资产及关联公司的资产虽经过有关部门的清产核资、评估,但均非由司法机构委托评估,这些评估报告均不宜作为证据使用。”
但记者无从得到这份评估以及三馆公司的资产处置情况。
湖南高院判决书显示,2003年-2008年,三馆公司集资总额34.5亿,实际收到现金总额28.3亿,已退集资本金16.8亿,支付资金利息9.4亿,支付集资奖励1.2亿,集资涉及人数24238人,累计57759人次。扣除已还本息,集资诈骗额为8.3亿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