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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佩戴假警号上路只为方便执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1 21:54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一个人执法、两个人签名,并且涉嫌假警号执法, 当地“交警”部门则辩称,尽管用假警号有错,非执法者也是内部人,一般都是文职人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佩戴假警号上路只为方便执法?

  本报记者 胡碧波报道

  近日,记者和蔡先生驾驶一辆河北牌照轿车,在经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城路时,由于路况不熟悉,蔡先生解下安全带问路后驾车起动滑行之际,被一名没有佩戴胸卡的交警用手一指给拦住。当时车速不足30公里每小时,行驶距离也不足100米。懵懂之下,蔡先生不知所措,还差一点出了刮蹭。

  在查看了蔡先生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并未发现任何问题后,这位交警说:“你没系安全带,要罚款。”随后径直向马路中间停放的警车走去。记者和蔡先生随即跟上,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交警便开了一张罚单,让蔡先生签字,罚单上显示罚款原因是:蔡先生未系安全带,违反了代码6011条规定,罚款50元。

  记者看到,这张罚单交警签字处有王珂和戈洋的签名。记者非常诧异,怎么一个人执法两个人签名呢?这位交警说:“我叫戈洋,王珂是我们中队长,他开车巡逻去了,我们这儿都是这样代签,你不服就去申诉。”

  这时,另一位交警赶了过来说:“他们不签字?那就是拒绝签字。”这位后赶来的交警,直接在被罚人一栏写下“拒绝签字”,随后给蔡先生出示了工作证和执法证。记者提出要看戈洋的执法证。戈洋说:“你有什么权利看,我有警官证,不需要执法证。”记者看到戈洋警服上的警号是102030,同时也拿出了一个与102030相对应的警官证。

  “不服可以投诉。”两位交警呵斥蔡先生尽快离开,否则就是妨碍执法。在此期间,记者看到多辆未系安全带的当地车从两位交警旁边呼啸而过,离交警不足10米的地方,还有5辆车违规停放,但他们并未对这些违章车辆进行处罚。

  第二天,记者来到东胜区交警队督察中队想问个明白,督察中队的任队长接待了记者,并对以上情况即时作了调查。任警官告诉记者,文明用语、规范执法一直是我们的重要课题,但不排除有个别的人没有做到位:“前几天我们还给所有的交警进行多培训,绝对不能用‘一阳指’指人。”

  据任队长介绍,戈洋属于全财政拨款的文职人员。现在国家给不了那么多警官证,整个鄂尔多斯都面临警力不足和文职人员没有执法证的问题。为了解决这种现状,自治区政府每年给鄂尔多斯发一批工作证和执法证。

  在督察中队,戈洋在任队长面前承认自己佩戴的警号不属于自己。“我是刚调到交警队的,前几天的培训我没赶上。”戈洋说:“这个警号是已经不用的警号,但佩戴这个警号,只是为了方便工作。”

  记者也发现,文职人员出示的工作证与正规警官证非常相似,不是内行人很难分出哪个是警官证,哪个是执法证。

  记者和蔡先生交完罚款后发现,交警所开的罚单,是依据建议罚单上的6011条规定作出的处罚。但据6011条规定:在高速路或城市快车道以外行驶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东胜环城路是否属于城市快车道以外的道路?记者在东胜交警队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答复,督察中队的任队长认为,环城路属于城市快车道以外的道路,交警队张教导员则说:“环城路属于城市快车道,按这条进行处罚肯定是不对的。”

  对记者提出的文职人员佩戴假警号上路执法,张教导员说:“东胜交警一直在搞规范化建设,这种行为属于不规范情况,我们调查后会内部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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