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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规划 加强偿付能力监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9 06:59 来源: 金融时报

  张兰

   本报北京4月8日讯记者张兰报道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公布。根据《规划》,我国将用3至5年时间,形成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从而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提高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水平,同时提升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国际影响力,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地位。

  据了解,《规划》确定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采用了“三支柱”的整体框架:第一支柱为“资本充足要求”,主要是定量监管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评估标准、实际资本标准、最低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标准和监管措施等;第二支柱为“风险管理要求”,主要是与偿付能力相关的定性监管要求,包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监管部门对公司资本计量和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等;第三支柱是“信息披露要求”,主要是与偿付能力相关的透明度监管要求,包括对监管部门的报告要求和对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披露要求。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在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改革不断深化和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更加有效地提高行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保监会决定启动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并制定了《规划》。根据《规划》设计,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将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我国国情为基础,借鉴国际经验,坚持风险导向,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增强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促进我国保险业科学发展。

  据了解,保监会已经成立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由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任组长,副主席陈文辉任副组长,保监会发展改革部、财务会计部、财产保险监管部、人身保险监管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国际部、法规部、统计信息部、稽查局为成员部门,办公室设在财务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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