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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部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标准下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4 06:07 来源: 金融时报

  王璐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记者王璐报道证监会13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标准,降低其计算比例,放大业务空间,鼓励行业创新发展。

  据了解,此次修改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相关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要求。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20%、10%降低到15%、8%;专项、集合、限额特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8%、5%、5%、5%降低到4%、3%、2%、2%;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基础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3%降低到2%;证券营业部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每家500万元降低到300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08年以来,证监会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对推动优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分类监管在引导优质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证监会还进一步降低了连续3年为A类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目前基准比例的0.6倍降低到基准比例的0.4倍。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修订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健全逆周期调节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适应性,促进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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