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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地方的归地方让中央的归中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6 01:5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财税改革讨论中有个口头禅,“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市财政勉勉强强,县级财政拆东墙补西墙,乡镇财政哭爹叫娘”。所以有一种改革思路,大幅减少中央收入,提高地方收入。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楼继伟最近撰文反对上述方向。他认为,在事权不调整的情况下,增加地方征税权是危险的、分裂的。

  中国的现实是:中央收得多,集中了全国财力的一半以上;中央自己支出的少,在全国财政支出中占百分之十几;收的大部分通过转移支付又返给地方。和日本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支出42%、美国占52%、经合组织国家占46%等相比,中国的特色在于,地方财政支出占绝大部分。

  与中央给地方更多财权或财力的思路不同,楼继伟建议,中央把国家应该管理却通过专项补助让地方去管理的事务管起来,把履行这些职能的公务员、机构及其财政支出全部承担起来,从而大量减少相应的转移支付。国家该管什么?外交、国防、界河、跨流域大江大河的治理、跨地区的污染、食品安全、跨地区经济上的纠纷、高级官员贪腐的司法管辖,等等。

  以食品安全为例,楼继伟指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是联邦机构,有上万人,其专家队伍在各个实验室做标准和测试,分区域分品种覆盖全国,其他的执法人员在全国执法。我国相应的管理职能主要在各地,“毒牛奶”当地知情人都不喝,为什么当地不认真管呢?因为如果严格执法,企业就会损失就业、税收。缉私过去主要也是地方管,层出不穷,“倒逼”着才设立公安部缉私局,由国家统管。

  楼继伟的思路并不符合中国传统的“封疆大吏”体制,由地方官管地方一切,对上负责。但实践证明,“造福一方”和“一手遮天”距离并不远。从这个意义上说,楼继伟提出的按一定原则(外部性、信息处理的复杂性、激励相容)、科学地分配中央和地方各项政府职能的工作,是改革绕不过的重要一步。有之,未必能解决全部问题;无之,必不能解决原本可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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