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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条件已趋成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05:06 来源: 经济日报

  中医药服务贸易是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潜力巨大的民族健康产业。目前,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已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格局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来洁 亢舒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发布会,由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条件已趋于成熟,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的中医药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起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国际营销体系。

  王国强说,中医药服务贸易是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潜力巨大的民族健康产业,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尽管中医药服务贸易对整个中医药行业还是个比较新的概念,但实际上我国已经并正在广泛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积累了大量经验。目前,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已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格局。中医药已传播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国强表示,我国将实施中医药服务贸易多元化战略,构建梯次推进的中医药国际市场格局,巩固传统的亚洲市场,进一步开拓欧美市场,积极拓展中东、拉美市场,稳步扩大非洲市场。王国强说,我国将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服务机构或企业集团,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国家或地区,以合资合作方式建设一批境外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力争到2015年建成10家境外示范机构,涵盖东南亚、欧洲、北美、中东等主要市场,并结合驻外中国文化中心开展会展、医疗、科研、养生保健等活动,推广中医药文化。

  王国强表示,我国将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和中西医结合标准化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标准体系,强化中医药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同时,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科技创新列入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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