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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是尊重残障人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15:19 来源: 中国经营网

  一个盲人,无论因为何事导致了这种不幸的残疾,怕是也都不愿意暴露出来给任何外人看。

  记得读某本书的时候深为一句话所震动,这话是“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要看这个社会对待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的态度”。说起来咱这里对待妇女儿童大概还是不错的,除了某些地方的某些孩子吃不上饭、上不起学、当得起童工、做得了乞丐之外,而对待盲人的态度也还不错,比如说大城市基本都有盲道了,除了有时候盲道修到了树坑里、半路上忽然出现一个书报亭什么,也应该说还行。

  近日,著名的盲人歌手、诗人周云蓬先生在浪迹江湖时到了扬州的瘦西湖,原本这里还是挺人性化的,盲人朋友进入公园不用买票。但周先生那天很不幸没有带自己的残疾证,检票的大姐随口就是一句“摘下眼镜让我看一眼”。周先生对此比较有意见,终究没有摘下眼镜,而是花了90元买了门票进入公园。然后他在微博(http://weibo.com)上说了此事,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要说检票员有什么错,恐怕从正统的道理上很难进行批评。人家说了,盲人确实是免票的,但您总要有证明自己是盲人才好适用此规定,不能说戴个墨镜、拿着手杖就往里走吧?检票的大姐面对的是这么一种状况:真的盲人进去了自然无妨,万一要是某人到了里面把墨镜摘下、手杖折叠收起,翻出一双精芒四射、得意洋洋的眼睛饱赏春光,这位检票大姐的麻烦就大了,轻则批评、重则扣奖金啥的。90块钱门票不算便宜,估计有人能想起用这种方式免票,想要杜绝似乎不太可能。

  但如果从另外一点上说,周先生也有自己的道理。作为一个健全人士,可能确实很难理解一个盲人的痛苦,就像我们也很难理解某些肢体残障人士的生活感受一样。所谓感同身受这件事往往是说着好听,但实际上几乎完全不可能。试想一下,别说少一条腿,就是把脚给崴了的话,怕是别人也很难理解你一瘸一拐行走在上班的征途上之感受。而一个盲人,无论因为何事导致了这种不幸的残疾,怕是也都不愿意暴露出来给任何外人看。

  两方面都不能算错,而周先生因为自己的尊严也花了钱,大家也都觉得这事儿总有点儿不对的地方,至于哪里不对,怕是很多人并不真的知道。

  一个盲人,无论因为何事导致了这种不幸的残疾,怕是也都不愿意暴露出来给任何外人看。

  这里最大的问题是相互之间的不信任。您看,不论在什么时候,您要是想到办一件事首先是想自己的社会关系应该如何利用,您就是一个很标准的中国人。

  这几天亲眷身体微恙,我自己就不能免俗,马上拿起电话找一些相关的朋友,看看能够得到什么助力。虽说这是对于亲人的关心,其他事情一般不会如此办理,但作为写这样一篇评论的人也不能完全洁身自好,可见真要是碰到特殊情况的话,大约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的人还是不多见的。而在上面我也说了,只要是有这样的规定但又不做严格的检查,估计各个公园戴着墨镜进去的人士就会大增。咱们这里在此种情况下是有特长的,下次说不定旅游攻略上都会有相应的介绍了。

  当大家都把对方当作贼来防着的时候,周先生的待遇也就不会太让人奇怪了。在我们这里,谁先放下身段相信别人,谁就可能首先吃亏。诚信这件事虽说总是被提倡,但提倡的东西往往都是缺乏的也是一种常识,投机取巧的小聪明很多、眼光长远的大智慧少见。或者原因是这样:往往还没等眼光长远的大智慧成长,这些人就已经被社会所淘汰了。

  所以,大家都只能先活下来再说。有些人发达之后还能想起当年的理想而从此改邪归正,有些人自然就一条道走到黑了,越堕落越快乐。

  说了半天,没说这种互信丧失的社会是怎么形成的。这可是个大题目,这样一个小稿子说不清楚。

  这么说吧,互信的基础是公民的责任感,而责任感与公民的权利是一体两面,无权利者你就很难要求其保持长久的、自发的责任感。至于公民权利是什么,请您自己查阅吧。

  作者为资深时政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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