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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应向香港学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8 11:59 来源: 中国经营网

  香港目前也受制于政治民主不足,但在预算公开和监督方面,却显示出了足够的民主性。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要求今年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保、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以及价格和收费八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后,截至目前,已有近30个中央部委公布了2012年度预算。

  国务院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是,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具体到政府预算,其中的“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公布要细化到“款”,有关民生的支出要细化到“项”。这相对提高了信息公开的程度。而从上述公布预算的部委来看,基本都能落实国务院的此一要求,其与往年相比,一个值得肯定的变化是,在格式上有所进步,在时间上有所提前,并增加了部门职能介绍,预算表也首次纳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尽管如此,预算公开的内容还是很粗线条,对多数没有财务知识的公众来说,可能不知所云。预算公开的目的,不仅仅止于公开,而是在公开后,要让一般公众看得明白,知晓每一笔费用,到底用在了哪儿,是否合理,有没有超标。这样才能起到监督作用。如果只是笼统地公开,人们不知道这钱是怎么花的,这样的公开意义就不大。所以,预算公开到什么程度,非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要让公众看得明白,就必须越细越好。

  事实上,按照目前的技术水平,预算项目表公开到“类、款、项、目”中的“项”级甚至“目”级科目,对政府来说,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政府在编制自己的预算时,已掌握到“目”级科目。可为而不为,就不是一个水平问题,而是一个态度问题,因而,这里的关键还在于,政府是否愿意无保留地向公众敞开自己的钱袋子,从而接受社会的监督。

  政府预算的公开,不是一个可轻可重、可小可大的问题。民主社会,对政府的约束,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预算。因为现代社会,政府的一切运作,乃至政府职能发挥的本身,其前提,须有财政的支持,否则,政府就会瘫痪。所以,在西方,政府作用的大小,实取决于“预算”的多少。卡住政府的钱袋子,就像勒紧人的脖子一样,是一件非常“要命”的事情。从这个意义说,政府财政的透明度,在政府各项信息的公开中,处于首要的地步,可以作为衡量政务公开透明的标准。

  香港目前也受制于政治民主不足,但在预算公开和监督方面,却显示出了足够的民主性。

  可以说,港府财政预算的整个过程都是公开透明的,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共财政的最重要特点,就是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正由于港府及各部门的财政预算和过程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展示,并接受公众查询和质询,才形成香港目前这种独特的“预算民主样本”,并细化到“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的程度。

  当然,香港的“预算民主样本”也并非天生如此,除了民众和社会的努力争取外,也隐含着政府部门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向社会公众出让预算监督权的问题。对我们来说,虽然目前无法做到如香港般让预算的整个形成过程公开和透明,但至少在预算表的内容公开上,要细化、细化,再细化!从而让公众看得见,又看得懂。在这一基础上,再通过修改包括预算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满足和确保公众参与政务信息公开以监督政府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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