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根除医闹仍需治本之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4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本报记者 黄烨 实习生 杨颖君
来自安徽的王先生和妻子与“号贩子”打了十多年交道,每次看病,他们不会去医院排队挂号,而是直接去找与他们相熟的号贩子。
“他们号贩子都集中在三甲医院门口。一个挂号从30元到200元不等,有些特别热门的专家挂号在2000元上下。”5月3日,王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除了挂号排队,各种医疗检测,甚至取药和付费,也可根据情况提供相关的服务。”
不过,王先生与“号贩子”打交道的次数或许会越来越少——据日前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下称“《通告》”),“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号贩子”的倒卖行为。
当然,《通告》最重要的主题还是“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工作”,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医患纠纷减少?
尽管中国近年来一直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但相关的“医闹”、医疗纠纷事件却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媒体报道的数据显示,据卫生部统计,2006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10248件,2009年上升为16448件,2010年进一步上升到17243件。
2012年,某些恶性的医患纠纷事件更是引起了外界的强烈关注。比如,3月23日,18岁的患者李梦南用水果刀,刺向了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风湿免疫科办公室的医生们。这造成了1死3伤的流血事件。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了《通知》。在媒体看来,《通知》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此,一位要求隐去姓名的卫生系统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此举表明,保护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正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越来越多的重视。同时,这不仅会保障医院医生和护士的行医安全,还将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患者的就医安全。
执行仍存难度
按《通知》规定,除了“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或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人,都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久病成‘医闹’,往往一些曾经作为患者,与医院发生过纠纷并获得赔偿的人员,会利用医疗事故界定难的特点,逐渐成为职业‘医闹’。”一位接近职业“医闹”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通过在医院一些地方察言观色、或者经人介绍,有时甚至通过网络手段,这些人员会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
据介绍,“不闹大,不解决”是这些“医闹”的方针。“由于比较熟悉医院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尺度,他们往往先问患者家属一个‘心理价位’,然后通过各种手段,代表家属向医院谋取更多的赔偿。”上述人士表示,“多出部分双方提成。由此,一件患者家属与医院沟通并谋求合理赔偿的事情,在利益面前被扭曲了。这会有个扩大效应,其他患者会错误地认为,闹得越大,赔偿越多。”
另外,一位熟悉上海市各大医院医患纠纷部门情况的人士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处理医患纠纷事件的人员首先应该是对医疗过程、治疗医理等都非常了解的,这样,在纠纷发生时,才能分清哪些是医院的责任,哪些是客观原因,哪些是患者自身问题等等,才能对纠纷的处理‘有的放矢’,合情合理。这既是技术工作,也是医患心理方面的工作。”
“但现在的情况是,患者及家属在治疗过程中,已备受挂号、检测、各种治疗的煎熬,到了医患纠纷部门,又被推诿或胡乱解释,这就等于‘火上浇油’,加剧了医患的矛盾。”该人士对本报表示。
仍需治本之举
对于上述现象,上述卫生系统人士表示,“解决医闹,最关键还是在落实《通知》中的内容,从根本上斩断相关的利益链条”。
患者徐先生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作为患者,或许我也会不理解医生,甚至与他们产生纠纷。如医院能积极解决合理要求,那非常好。但怕就怕,医院会踢皮球。所以,不仅要有文件,相关部门还应强调《通知》要被医疗机构、患者、公安机关等各方人士严格执行,而不仅是一味强调‘严打’。”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在媒体公开撰文表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下称《通告》)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医闹的发生。但《通告》更多地还是着眼于治标,尚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医患矛盾及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如要从根本上解决紧张的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我们还必须进行更多的制度建设。”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对媒体表示,要从根本上维护诊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和就诊者的生命安全,需将医院的属性由目前的事业单位转变为公共场所。不少业内的共识是,要真正改善医患关系,根本出路是要改革“以药养医”的制度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