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中方新闻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8 11:11 来源: 财政部网站2012年5月8日 来源: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至4日,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北京举行。胡锦涛主席特别代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巴拉克.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共同主持了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双方围绕“深化战略沟通与务实合作,推进持久互利的中美经济关系”这一主题,就事关中美两国和国际经济领域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达成了新的共识,深化了各领域、各层面务实合作,取得了67项具体成果。
双方认为,本轮对话进一步落实了胡锦涛主席和奥巴马总统达成的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中美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共识,推进了习近平副主席访美经济领域成果,有助于推动中美经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在当前全球经济复杂严峻的情势下,双方应继续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深化贸易投资全面合作,妥善处理矛盾和分歧,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改革,合作应对全球经济挑战。
一、双方承诺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合作,为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增长做出贡献
美方承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储蓄率,在中期将总储蓄率提高到过去30年(1980-2010)的平均水平。美方将努力削减财政赤字,承诺通过福利改革、提高高收入纳税人税收等多项措施,在未来十年内减赤至少5万亿美元,实现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美联储重申增强其政策和目标的透明度,包括明确2%的长期通胀目标,强调在实施货币政策时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其政策的国内和国际影响。中方积极扩大国内需求,经常账户占GDP的比重已大幅下降,国际收支趋于平衡。美方欢迎中方扩大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格的浮动区间。
双方承诺继续就欧洲金融市场的发展交换意见,并就如何支持欧洲恢复金融稳定和增长的自身努力进行讨论。双方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促进全球经济金融稳定发挥作用。双方确认按时落实201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十分重要。
二、双方同意推动构建更加开放的全球贸易体系,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主义
双方将本着公正、客观、透明的态度妥善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避免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中方提出给予公平待遇的要求,努力促进民用高技术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的出口,努力营造促进和扩大双边民用高技术贸易的有利环境。美方将及时受理中方希望采购的、可能受到美国出口管制的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物项,及时审查中国商用飞机公司提交的“经验证最终用户”申请材料并就其完整性做出答复。美方承诺对某些两用物项的管控进行调整,以实施《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管制的瓦森纳安排》的相关变化,促进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
双方将通过现有渠道继续加强在航空器适航审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适当时间达成运输类飞机的相互承认。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并增加执法资源。
三、双方同意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展双向投资
双方宣布重启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以增强投资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美方欢迎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商业投资。美方承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同等规则和标准对待其审查的所有交易,不论投资者来源国,CFIUS的审查仅限于国家安全审查,无论交易是否涉及政府控制的或私人的外国投资者。当一项交易引起国家安全风险时,CFIUS将寻求尽可能快速地解决问题,包括在可行的范围内采取有针对性的缓解措施,而不是阻止整个交易。
美国政府通过“选择美国倡议”为中国企业等投资方提供便利,协助中国企业和政府官员与美方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努力确保中国企业获得在美投资所需信息,在促进中国企业对美投资方面承担更大责任。美国联邦政府承诺在推动两国地方层级经济合作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协助。中方承诺公平对待外国企业在华投资,将继续逐步简化外国投资审批程序。
双方承诺加强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美方支持完善基础设施投资的市场机制,吸纳所有适用的全球基础设施体系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教训,增加包括对外国投资者在内的公私合作(PPP)投资机会。美国2013财年预算报告要求成立国家基础设施银行,促进公共和私人资本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双方同意在清洁能源、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强合作。
四、双方同意加强金融合作,构建以支持实体经济为目标的金融体系
美国欢迎外国投资于包括金融业的各部门,并将继续承诺对于中资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提供在类似情况下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同样的审慎监管标准待遇。美方正在积极审核和考虑中资银行的待批申请,主管当局将尽快加以处理。美方欢迎世界银行和IMF公布的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报告,报告认为中国监管当局综合并表监管具有高质量。美方认同和欢迎中国在综合并表监管领域取得的进一步的、显著的进展。
双方同意就《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进行交流,为讨论中方关切提供机会,就FATCA的实施问题寻求合作解决方案。双方承诺通过现有合作机制妥善解决跨境取证、信息共享和执法行动问题。双方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承诺将继续开展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合作与协调,加快完成趋同项目,促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中美两国的应用。中方将积极稳妥扩大金融等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双方同意加强在打击非法融资、保险消费者保护、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美方同意在黄金衍生品交易、原油期货等商品期货方面为中方提供技术援助。
双方致力于建设以支持实体经济为目标的健康的金融体系,切实实施G20通过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薪酬制度改革。
五、双方就国际经济规则问题进行了战略性研讨,同意就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加强合作
美方同意就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等区域性贸易安排向中方通报信息。双方同意共同研究国际贸易统计方法新趋势。在国际分工和全球产业链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这有利于推动国际贸易统计方法准确反映国际贸易收支状况。
双方认同纳入IMF特别提款权(SDR)的货币应符合现有标准,支持人民币满足SDR货币的标准时进入SDR篮子。双方欢迎IMF在推进一个综合监督决定方面所作的努力,欢迎IMF目前正在开展的加强外部部门分析的工作,以加强多边分析,增强监督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