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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电厂参与行业竞争应是大方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01:4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媒体日前报道山东魏桥集团自办电厂不但为旗下企业供电,还向周边其他企业和居民供电,电价比国家电网低了三分之一。对此,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称,魏桥集团向社会用户供电是违法行为。欧阳昌裕还指出,自办电厂供电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网民称,从魏桥电厂的发电模式看,原来电价是可以更低的。而且,民资进入垄断性领域理应得到制度鼓励。魏桥模式是试图打破电力垄断的典型。而且,只有允许不同性质的多种市场主体存在,并有序参与到行业竞争中,才能有助于形成良性竞争。

  电价原来还可以再降低

  网民说,魏桥模式说明了国企电厂的成本其实还可以降低。

  署名“白益民”的博客说,魏桥电厂“民电”的出现,不但打破了电力垄断“一家独大”的局面,而且戳穿了高电价的真相。这让还一直要求涨电价的垄断电网情何以堪?

  署名“单士兵”的博客说,魏桥集团通过自办电厂与自建电网,在发电和供电两个环节消解电网公司的垄断利润,魏桥的平均电价水平比电网公司低13以上,让当地企业和居民用上了价格更低的电。魏桥模式被民间普遍认为戳穿了电价高企的真相,是打破电力垄断的样板。

  新华网署名“李代祥”的评论说,一方面,这表明市场存在多样化的需求,单一的市场主体通常难以包打天下。应当允许市场发挥更加积极的资源配置作用和调节作用。另一方面,对市场参与者来说,产品价格重要,服务同样重要。正如魏桥一些工业企业所说,民用电厂能够在他们需要时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这是他们乐意成为民用电厂客户的重要原因。

  署名“倪金节”的博客说,一直以来,囿于诸多体制因素,国有电力企业生产效率较低,成本控制效果不佳,致使电价处于“只涨不跌”的尴尬境地。电力公司一直是国企当家,普遍存在过分强调国企利益,而忽略了民生利益的情况。魏桥模式至少能够说明,电价可以降,降价不会损害整体利益,相反有利于倒逼国资电力企业加快改革步伐,主动参与竞争。

  民资进入垄断领域应得到制度鼓励

  署名“单士兵”的博客说,民资进入垄断性领域应得到制度鼓励。这些年,在很多领域,反垄断始终裹足不前,原因是反垄断法缺乏足够的配套制度支撑,反垄断在执行层面遭遇包括公权力在内的既得利益集团抵制。为什么电网公司的电价那么高,而民间自主供电的价格会那么便宜?魏桥模式其实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除了在发电与供电环节挤压利益,这种民间电厂的员工待遇比那些电力系统内部员工待遇相差太多。事实上,这些年,有关电力企业高收入高待遇的报道频繁见诸报端。民间挑战垄断,民意与权力博弈的尴尬,都清晰表明破除相关垄断的改革,建立一个开放的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仍然是一条复杂而漫长的道路。

  署名“倪金节”的博客说,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新36条”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办电。但现实是,与电力相关的资源是有限的,优质资源基本都在国有发电集团手里,民营资本很难获得好的项目。民企融资亦是困难重重。两者的竞争地位生来就不平等。无情的现实让民资只能在夹缝中寻求生存。故而,魏桥模式若能推广开来,对于打破既有电力格局意义重大。

  有助形成良性竞争

  新华网署名“李代祥”的评论说,魏桥多种电厂共同存在的局面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其他地区当然不能生硬地效仿,简单化地一哄而上,但魏桥多种性质电厂的客观存在也有力地证明,允许不同性质的多种市场主体存在,并有序参与到行业竞争中,有助于形成良性竞争,从长远看也有助于推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从而推动一个地区和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是中央的决策,更是社会的期盼。尊重市场规律,激发民间的创造活力,让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更多涉嫌垄断的行业,无疑是魏桥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

  署名“倪金节”的博客说,实际上,放开一部分市场并不动摇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民营企业在电力市场分一杯羹,不仅仅关系到电力价格更加趋于合理,让民众生活成本降低。从长远看,今后输电、配电分开,引入竞争是大方向,魏桥模式至少应该作为试点的先行者。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借电力垄断为突破口,为“新36条”的贯彻执行提供良好样本。

  (记者 于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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