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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未批先建发生塌陷事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01:4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大中矿业IPO恐落空

  记者 王文志 张彬 安徽霍邱报道

  一场塌陷事故很可能使得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IPO之路出现变数。

  发生塌陷事故的是大中矿业全资子公司安徽霍邱金日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日盛公司”)矿区,当地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应对。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事发地正是大中矿业IPO的募投项目,而且该项目还涉嫌未批先建以及在未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大规模生产,这可能令大中矿业IPO落空。

  救援 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塌陷事故

  5月5日,金日盛公司矿区发生地面沉降,造成沉降区附近村庄民房倒塌,3人死亡4人受伤;同时金日盛公司位于塌陷区下方的井下作业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事发后的第二天,当地政府发布消息称,5月5日21时左右,位于霍邱县冯井镇境内的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地面沉降,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是大理岩溶洞坍陷引起地面沉降,沉降面积约2800平方米。

  霍邱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介绍说,此次事故初步认定是大理岩溶洞塌陷引起地面沉降。事故发生后,霍邱县委、县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紧急救援,至23时左右救援结束。霍邱县委、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在沉降区周边设置警戒隔离带,公安民警和镇村干部严密防守,事发1小时警戒线内群众全部安全转移;同时,在沉降区周边设立多个观测点及时监测地面沉降情况。

  《经济参考报》记者来到事故现场采访也看到,沉降区周边已设置警戒隔离带,并有民警把守。然而,霍邱县政府发布的上述消息中并没有金日盛公司井下事故的信息。

  由于金日盛公司井下事故的信息一直未公开,公司被指存在瞒报行为。金日盛公司党委书记贾兴贵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瞒报行为确实存在,但是瞒报行为的主体为施工方,“直到安监局和公安局接到举报称井下发生事故,我们才开始查这个事情。从瞒报的角度说,我们也是受害者。”

  “我们没必要瞒报,10人以下的死亡都是‘较大事故’,多一个少一个都是事故,如果瞒报一个人员可以把‘重大事故’变成‘较大事故’,那么瞒报还有意义,还值得冒险。我们这种情况完全没有必要瞒报。”贾兴贵说,地面上发生3死4伤后我们马上上报有关部门,由于当时没发现井下事故,也就不存在上报井下情况。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有关事故等级分类的规定,3人以下死亡为“一般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是“较大事故”。

  贾兴贵所称的施工方,是安徽铜陵万通井巷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周油坊铁矿项目经理张良民告诉记者,井下事故发生后,他便将死者运往阜阳处理后事,走时交代项目部副经理向矿里报告情况,但是后来才得知副经理忘了上报。

  “事故发生后,我们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了调查组,瞒报是定性了,确实存在瞒报的情况。”参与调查组的安徽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何姓处长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现在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停工了,企业也在整顿,现场勘查和约谈工作也都已完成,聘请的专家组正在准备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出来后就会出调查组报告。

  另据记者了解,国土部门针对此事也组成了调查组。消息人士表示,虽然调查报告还没出来,但是两个调查组都倾向于认为这次事故是地质灾害。

  存疑 募投项目涉嫌未批先建及偷采

  金日盛公司是大中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周油坊铁矿项目采矿权,注册资本为4.1亿元。记者从4月11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大中矿业预披露信息了解到,大中矿业正谋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发行不超过2亿股,募投项目正是此次发生事故的金日盛公司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项目。

  大中矿业已通过证监会的两次预审,原本5月份可能就要过会,但金日盛公司发生的塌陷事故让大中矿业的IPO之路蒙上阴影。

  虽然贾兴贵说“我们是按照规范建井,所有的手续都具备,到哪步做哪步的事”,但记者调查发现,金日盛公司的周油坊铁矿项目涉嫌未批先建。大中矿业招股书称,金日盛公司2009年7月环评获批,2009年11月获得采矿许可证,国家发改委对项目审批通过的时间是2010年8月;招股书称,该公司周油坊矿区于2009年就开始前期准备工作及建设。

  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教授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铁矿矿山开采审批的流程是先获得环评,再申请发改委审批,发改委审批通过后才能申办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始进入基建期。而实际上,一位知情人士称,周油坊项目于2008年10月就开始建设了。这与大中矿业招股书中的说法不一致。

  安徽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何姓处长称,金日盛公司不存在大规模生产的情况,“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打巷道,会产生一些尾矿。”但是记者采访中发现,金日盛公司不但涉嫌未批先建,还涉嫌在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规模生产。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周油坊铁矿项目在建设阶段就在进行试生产,并且试生产的产能已达到200万吨。大中矿业招股书显示,周油坊铁矿项目的规划开采规模为年产原矿450万吨。也就是说,金日盛公司目前的试生产已接近计划产能的一半。

  上述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表示,计划产能450万吨的项目,如果在基建期产能就达到200万吨,说明在基建期所出的矿不全是基建矿;即使其永久工程是布置在矿体之内的,也不可能达到200万吨,因为“一般情况下基建矿都是很少的,还是有偷采的嫌疑。”

  大中矿业的招股书显示,安徽金日盛公司去年的营业收入达9.5亿元,毛利达5.3亿元。消息人士称,金日盛公司去年向地方政府交税2亿多元。这些数据也印证了金日盛公司周油坊铁矿项目在建设阶段大规模开采的情况。

  与金日盛公司同处一地的还有安徽金德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德信公司”)。金德信公司亦是大中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1亿元,拥有霍邱县重新集铁矿探矿权。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金德信公司的重新集铁矿项目也是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因井下原因停止建设,至今未再开工。大中矿业招股书显示,2010年3月,金德信公司取得重新集铁矿采矿许可证,许可生产规模450万吨/年。从时间上对比,该项目也有未批先建之嫌。

  事实上,大中矿业招股书还隐瞒了报告期内金日盛公司2011年发生的一起塌陷事故。据多家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4月10日,安徽省霍邱县范桥乡金日盛矿区发生塌陷事故,塌陷面积达上万平方米,塌陷区范围内数十户居民房屋开裂。大中矿业招股书中对上述情况只字未提。此外,招股书还隐瞒了报告期内违规整改的情况。

  记者调查了解到,2011年8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向巴彦淖尔市安监局公布隐患整改指令。指令称,2011年8月18日,自治区安监局执法检查组对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一、东五分子铁矿三号矿体和六号矿体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二、书记沟4号矿井1200米标高以下开拓工程应尽快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目前属于非法建设;三、书记沟4号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四、东五分子尾矿库溢洪道设计规格太小,不能满足排洪需要。整改指令责令东五分子铁矿三号矿体和六号矿体立即停止生产,书记沟4号矿井1200米标高以下开拓工程立即停止建设,限期整改书记沟4号矿井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

  从隐患整改令来看,大中矿业在报告期内,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非法建设等多项问题,且两个矿体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然而,对于如此重大的问题,大中矿业在招股书中却只字未提。招股书称,本公司矿山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执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及安全评价体系。经核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蹊跷 过会前夕两高管离职

  正在谋求上市的大中矿业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安素梅夫妇。大中矿业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128906万股,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安素梅夫妇通过众兴集团持有本公司72682.44万股股份,且安素梅直接持有本公司2089.06万股股份,两人合计控制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8%。林来嵘先生之子林圃正、林圃生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6445.3万股和6445.3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和5%。也就是说,林来嵘家族直接持有大中矿业68%的股份。

  公开信息显示,林来嵘以42亿元的身价位列2012年“新财富500富人榜”第267名,内蒙古富豪第三名。大中矿业上市后,林来嵘家族的财富将会继续攀升。

  离奇的是,大中矿业两位高管在上会前夕竟选择放弃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离职。大中矿业招股书显示,2011年3月,大中矿业总经理助理张全意因个人家庭原因离职,由众兴集团按原转让价格回购其所持股份。2011年4月,大中矿业副总经理王增跃因个人原因不再在本公司任职,众兴集团按原转让价格回购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300万股。

  大中矿业招股书还显示,2011年4月大中矿业进行了上市前最后一次股权转让,共计新增4个自然人股东,其中林圃生、林圃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知情人士表示,上市前夕两位高管离职、股权回购,或为了让林来嵘的两个儿子分享上市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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