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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经济转型是新36条落地先决条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02:2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将在五六月份陆续制定出台一批非公36条细则,为民间资本投资电信、能源等领域,清除进入藩篱。其中住建部、水利部等已完成实施细则初稿,证监会、国资委的实施细则正在报批中,而电力等也正在进行制定中。

  当前,各部委次第推进非公36条实施细则,既显得恰逢其时,又隐含这临危受命之焦虑。一则目前经济增速回落超预期,内外需增速萎缩突出,稳增长迫在眉睫;一则2009年以来的巨额刺激计划已投入了政府的大量财政资源,一些地方政府和国企的负债率高企,使政府缺乏充足的资源再进行一次刺激,继续借助央行定量宽松配合积极财政进行需求扩展,经济将面临滞胀化风险,部分私人部门也将在积极刺激下再度被迫退出。上轮刺激后的“国进民退”,已致使许多民间产业资本虚拟化。

  同时,伴随着真实储蓄负利率,巨额投资倒逼私人部门退出实体经济,以及银行系统在信贷井喷下不良率上升隐患,金融脱媒日益突出,而大量私人部门的金融脱媒,反映当前私人部门相比于政府和国企,积累了可观的投资能力不仅能承接政府手中的投资接力棒,而且避免脱媒的私人资本流窜炒作。毕竟,若大量脱媒的私人资本变成流窜的游资,那么即便政府借助央行定量宽松再度实施投资刺激,不仅难以有效弥补私人部门退出的经济增长缺口,相反民间资本的流窜会抬高财金刺激机会成本,事倍功半。

  然而,现有国企垄断行业的垄断竞争结构,事实上为本应自由的竞争秩序设置了不自由的竞争边界,从而挤压私人资本生存。因此尽管可以通过制定设施细则,在行政许可等领域清除民间资本进入国企垄断行业的各种藩篱,但这些市场的垄断行业若依旧不改变目前的竞争结构,价格管制和投资项目审批等依旧限制市场竞争边界,民间资本即便借助非公36条实施细则进入这些国企垄断领域,也将面临水土不服之拷问。

  以铁路系统为例,单凭非公36条细则,难以改变铁路系统的竞争结构和竞争边界,而政企和管办不分等使进入的民间资本很难与铁道部企业自由竞争,如之前部分民企就因铁路调度垄断妨碍扩展业务而选择贱卖退出。再以金融系统为例,民间资本的进入无疑需监管层放松父爱式管控,并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以重构金融市场竞争秩序和提高自由的竞争边界空间;但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加剧高负债的国企和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甚至导致债务紧缩风险,同时利率市场化也将可能导致银行系统隐性不良风险敞口显性化,这使得利率市场化改革技术成熟而时机不成熟。

  可见,非公36条早在2005年推出以来,落地效果欠佳并非是缺乏实施细则问题,其本质是一个国企垄断行业的竞争秩序和竞争边界不自由问题。殊不知,一些私企进入国企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领域,其强烈不安全感不可能通过实施细则加以消除。毕竟,在稳增长主导经济政策和制度变革下,政府需通过国企强化对经济的管理,对垄断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依然阻力很大。

  当前唯有通过经济转型和垄断行业的市场改革,重塑垄断行业的竞争秩序和竞争边界,缓解私企投资垄断行业的安全担忧,才能真正促使非公36条有效落地,使民间资本无顾虑地在国企垄断腹地的投资进退自如,公平竞技。当然,这需政府隐忍经济低增长,致力于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实行政府职能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管理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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