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是政治改革的实质性进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6 01:54 来源: 中国经营报顾骏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罗列了今年需要抓紧落实的“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8项政府信息公开。不难看出,这8项信息恰恰是目前公众最为关心的,因为关系到政府自身运作和国民切身利益的两大方面。
“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五项信息公开主要涉及政府向国民和企业收取的税费等资源如何使用,特别是其中用于政府自身的部分到底有多少,“跑冒滴漏”又有多少。而“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等三项则明显同政府在花费国民和企业缴纳的税费同时,所履行的公共责任及其效果有关系。所有这些信息如果真的如实公布,就国民监督政府,政府向国民负责而言,其促进作用将是不可限量的,其意义绝对不会局限于行政运作的狭小范围内。
对于现代政府来说,依法公开信息属于基本职责范畴,原本不应该有太大的问题,像现在这样专门印发通知来推进之,本身相当具有中国特色。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对信息和信息保密特别重视,据说世界范围公认,《孙子兵法》是人类明确认识信息重要性,并对信息运用加以自觉总结的第一步系统性著作,中国传统用兵讲究的“虚实之道”,其实就是信息管理策略的集合。
正因为对信息及其重要性了然于胸,所以,自古以来中国政府在信息管理上不遗余力地保持对信息的绝对掌控,“我在暗里,你在明里”,是中国特色的政府运作的基本策略,所以才有了不公开的政策多,而公开的法律法规少,成文的法律多,而实际落实的法律少,才有大量信息在“国家机密”的名义下,国民无法获悉,也才有了近几年来中央一再加大信息公开,才有了现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安排”。所以,在中国,对国民而言,知情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权利扩大,对政府而言,则是同样实实在在的权力制约,其政治涵义和含量不言而喻。
其实,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类似的政府运作调整持续不断,在中国喜好“浑沌”,擅长“浑水摸鱼”的文化习性背景上,每一滩水的清澈,都是政治的进步,每一项政府信息的透明,都是公民权利的增加。城市交通高峰时段,司机们都有一个判断路况的诀窍,叫做“不怕慢,只怕停”,中国无论经济体制还是政治体制的变革,同样如此,只要有实实在在的动作,而不是只有口号和空话,国民尽管耐心等候,大面积、高水平的民选一时半会还来不了,信息公开多一些,范围广一些,内容深一些,可能更加实在。试想,“2012年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中要是有了“政府官员财产公开”这一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当下就将跨出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多大一步!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