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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延凯:把租赁资产做成信托计划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6 01:55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在我看来,租赁和信托是利用银行资本拉动民间资本最有效的两个平台,二者结合服务实体经济,多开展一点经营性租赁,把设备租赁资产做成信托计划,让投资人买走会是非常漂亮的事。

  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这既是资金来源也是退出方法。从2004年到现在,包括中粮、五矿、方正、东亚、新华、北京信托等在内,信托和租赁结合的案例不止三十个。

  信托公司承担的是信托责任,通俗的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需要服务创新,产品多元化,引导客户观念。能不能拿出一部分规模做租赁公司有所有权保障的债权,卖给险资?

  此前发行的租赁资产信托计划之所以收益率低,是因为信托没有利用租赁公司的财务杠杆,把租赁、信托和银行结合起来。比如信托发行一个亿的规模,一对一委托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向银行再借两三个亿,租赁公司是受托租赁,不计入自己的账不计入负债,赚取手续费,信托公司则赚发行费,风险收益取决于委托人,这其中有财务杠杆,如果年回报率高,发行的收益率也就可以高一点。

  融资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双方要沟通,二者合作是给投资人设计和提供一个投资组合的信托计划。诸如股权和债权投资的高收益,但没有折旧资源,租赁债权投资,有财务杠杆,赚着安全的收益还有折旧,目前这种复合交易应用得很少,多数还只是做一个简单传统的模式,没有从产业链、机构接力、产品组合、创新理念上串起来想,去设计盈利模式。不同的标的物要找不同的发行对象,信托要帮助租赁找投资对象设计组合,因为真正能坐稳、做强、做大的是多平台的合作。

  在成熟国家,银行信贷占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仅在30%~40%之间,运用发债、信托及各种基金筹资则占到60%。其中发债这一项,租赁公司可根据自己的资产评级发高发低,像香港的离岸一年期的人民币债券低的有0.9的,高的有10。租赁公司在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完全可以拉动民间资本实现滚动发展。

  本文为本报记者李蕾根据对中国租赁业委员会专职常务副会长屈延凯的采访录音整理,已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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