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重拳“治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01:1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6月5日,深圳市交警部门通报,从5日起至今年年底,该市严厉打击非法组织参与赛车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交警部门此次突破性地列出“飙车”认定情形和“危险驾驶罪”入罪具体条件。
深圳交警部门表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飙车”:一是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的;二是为寻求刺激、赌博竞技等驾车相互追赶、相互竞速的;三是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80公里、城市快速路上时速超过160公里、其他城市道路上时速超过100公里的;四是在道路上驾车炫耀特技如漂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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