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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云楼藏书该花落谁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2:3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立伟

  最近,极其珍贵的“过云楼藏书”拍卖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出价1.88亿落槌,加上佣金以2.16亿成交。但随后北京大学图书馆以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为名宣布行使优先购买权,这又让江苏省政府和南京图书馆也加入争夺的阵营,一场拍卖变成了至今不明的优先购买权的争夺。

  此前有消息称,按照北京市文物局的批复,北京大学作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以同样的竞买价格成为该批藏书的购买人。该消息还称,目前,北京市文物局已经通过北京大学的手续报备,确认北京大学优先权行使有效。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下称凤凰集团)与南京图书馆联合参与竞争后,最终结果要北京市文物局裁定。但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近日明确表示,北京市文物局并没有确定北大的优先购买权,最终的裁定也将上报国家文物局。

  按照中国文物保护法律的规定,在文物拍卖结束的七个工作日内,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出于文物保护而出台的政策,可以有效防止文物流失海外。拍卖公司匡时在拍卖时就提醒了买家存在这一风险。

  凤凰集团是企业而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而北大图书馆则声称具有这一资格,因此,该事件第一个疑问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资格如何鉴定,是不是有具体的标准还不得而知。北大“横刀夺爱”后,江苏省政府紧急下发文件,要求具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资格的南京图书馆与凤凰集团合作,从而让优先购买权陷入法律困境。

  南京图书馆已经拥有过云楼3/4的藏书,如果购得此次拍卖的1/4藏书算是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但是,南图并没有介入拍卖而是被动卷入,事实上,即使地方政府指定凤凰和南图合作,从而确保有优先购买权的资格,但最终藏书所有权还是归凤凰而非南图,因为是凤凰出资购买,这种联合竞拍是否属于国有文物收藏身份也不明朗。

  现在,南图和北大图书馆都以国有收藏单位身份号称自己拥有优先购买权,藏书到底应该花落谁家,这是一个巨大的困惑,要是诸多国有收藏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是不是必须由国家文物局最终裁定?而国家文物局的裁定依据又是什么?这意味着现有文物保护法律需要完善。

  事实上,这个案例的核心是国有文博单位有优先购买权与拍卖市场之间的矛盾,而非国有部门之间的纷争。国有文博单位有优先购买权是国际普遍存在的规则,但这种优先权应该得到限制而不能成为冲击市场公平性的风险源。此前,文物局是在拍前跟委托人进行协商价格,而价格应是竞拍得出而非垄断性协商,因此,协商的做法制约了珍贵文物征集和拍卖。现在,法律规定在市场拍卖结束后的7天之内,国家将根据拍卖情况作出是否征集的决定。

  如果国家文博单位可以对任何拍卖会上的任何文物,只要成交价不高都可拍后横刀夺爱,对买受人而言是极其不公平的。优先购买权设定前提应该是对文物进行审核和定级,达到一定级别后国有单位才有实行优先购买的权力,也提醒买受人风险。问题是,拍卖前到底由哪家单位审核与定级并不清楚,这留下了可能出现混乱的机会,并最终由政府部门确定文物的去留。从过云楼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了太多法律完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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