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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更需建立信息到达机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5:31 来源: 深圳商报

  □ 本报评论员李迩

  6月13日,我市首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富通永福苑开始公开申购,本来这是利民的好事,可却因为其只在某商业地产网站发布申购公告而引发质疑,不少市民质疑应该广而告之的房源,为什么会变成“静悄悄”发售呢?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发布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应该有哪些法定渠道呢?

  大家都知道,从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切实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以来,近年从中央到省市各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和建设力度每年都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体系也越来越完善。深圳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也下了很大的功夫,先后推出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安居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房,应该说深圳的保障性住房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也基本覆盖到各类需要保障的人群。

  可体系越复杂,也意味着普通市民更难弄懂其中的关系,现在很多时候连比较关注保障性住房的媒体都很难搞清楚各种类型保障房的区别,更何况是普通百姓。那要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公平、公正、公开,主管部门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用系统性的方式,告诉大家保障性住房究竟有多少种类型,让保障对象知道自己处在什么位置上,需要往什么方向上努力。

  其次,在让保障对象了解保障房体系的基础上,还应该非常明确地告诉大家,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哪些条件。几乎所有申请过保障性住房的人,都曾经面临过一个共同问题——不清楚申请保障性住房具体要符合什么条件?要提交什么资料?流程的不清楚,使得本来简单的资料提交变成一项复杂的工程,让不少人疲于奔命,有些人甚至要因此到外地去开各种证明。既然现在保障房的体系都已经建立起来了,那有关部门是不是在细节上可以更加完善一些呢?可以制作一份详实的申请指南,列出申请不同类型保障房分别都需要哪些资料,都应该走哪些流程?即使不印刷派发宣传单,哪怕在官方网站上做个专题也好。

  最后,房子建好了,流程大家明白了,还应该要让大家知道什么时候有房可申请,这就要确保信息发布的到达率。应该说,这些年政府信息公开有了很大的进步,保障房的申购信息都实现了公开,但信息公开不等于信息到达,要实现保障房申购的公平、公正,更重要的是要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让该知道的人都能知道,而且现在新媒体如此发达,在技术上实现这样的要求也不是什么难事。

  事实上,不仅是保障房的信息公开要考虑到到达率,应该说所有带有民生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都要考量信息公开的到达率,因为只有市民都知晓了这些信息,公共福利覆盖才有公平、公正的基础。因此,对这类信息公开,政府理应有更高的要求,对信息到达率有一定的监督保障机制。

  细节决定成败,在评价公共服务上,也同样适用。政府下了大力气建起保障性住房,可以说已经完成99%的工作,可最后却在信息公开这个只占1%的环节上,让市民与保障性失之交臂,可谓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甚是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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