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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入电力爱在心头“口”难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5 09:57 来源: 中国网

  等待了25个月之后,针对民间投资“新36条”的首个能源领域实施意见终于出炉。

  6月19日,电监会正式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份实施意见正是源自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被简称为民间投资“新36条”——笔者注)。

  电力向来是民间资本眼红的一个能源领域,民间戏称其“电老大”也多半因为这个行业长久以来形成的垄断,但民资从这块肥肉上沾到点油水的梦想一直没有磨灭。这部实施意见的出台,无疑给了民资更多“分一杯羹”的信心。不过,从实施意见包含的15条来看,并没有允许民资参与输配电领域,打破电网垄断、实现输配电分离等实质性问题没有突破,民间资本投资电力恐怕就仅仅是爱在心头,难以寻找到好的突破口。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已经有民资低调进入发电领域,直到今天,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也在生物发电、垃圾发电等方面谋求发展,甚至尝试从发电满足自我需要到向周边地区供电,但从目前流传甚广的数据看来,这样的发展并不是“方兴未艾”,更像是渐渐萎缩、苦苦支撑。

  各地因此产生的矛盾、冲突也层出不穷:山东魏桥创业集团作为一个民营企业,供给周边地区的电价比国家电网供电价格低三分之一,与国家电网下属山东电力公司多次发生激烈的冲突;陕西榆林国家电网与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因为架设输电网线的问题也发生过现场对峙冲突。

  就在“魏桥模式”的争议渐渐平息之际,曾经有媒体援引电监会内部人士的谈话猜测,针对民间投资“新36条”,很可能会适度允许民资进入主电网,支线电网向民资全面放开。

  如今,拿着这个15条的实施意见,并没有找到类似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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