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主席特纳(中):我会选择维克斯规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1:4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杨燕青 严婷
[ 我不认为我们必须排斥这些工具,人们可以做他们想做的合约,但我们必须要将这类活动隔离在核心银行系统之外,并且确保在靠近核心银行系统的时候,也要有足够的资本充足率 ]
“雷曼时刻”不久后的2009年3月,第一份反思过往并为未来金融监管勾画蓝图的报告,就是以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主席特纳勋爵命名的“特纳报告”(Turner Review of global banking regulation)。在这份著名的报告中,特纳提出了更多更有质量的资本金、逆周期、更强的流动性管理、将“影子银行”纳入监管等一系列革命性的举措。报告中的大部分建议如今已经成为现实,或正行进在成为现实的路上。
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独家专访时,针对目前大西洋两岸都处在风口浪尖上的银行业监管改革,在美国的“沃尔克规则”和英国的“维克斯规则”之间,特纳表示,两者都会奏效,但他会选择后者。值得注意的是,在英美方案影响下,目前欧洲也正走向这种“结构性分离”。
说到逆周期监管,特纳认为,最重要的是“大局观”,需要一个委员会或者一个决策过程,将流动性、资本率、贷款价值比等工作上的各种观点整合起来。“这些指标不能是独立的或者分道扬镳的,而是需要很强的协调来保持一致性。”他说。谈及所谓“金融创新”,特纳建议,中国要“小心尝试”。
欧洲正走向“结构性分离”
第一财经日报:你如何看待沃尔克规则?
特纳:英国的规则与美国的沃尔克规则有某些共同点,但英国走的是一条不同的道路。由约翰·维克斯爵士(Sir John Vickers)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竖起“藩篱”(ring fence)来将零售银行业务与其他业务隔离开来。
按照维克斯的方案,在英国,你可以在一个集团内既做零售银行业务又做投行业务,但你必须将它们置于两个子公司,而且要有很大程度的内部隔离措施。此外,基本的零售银行业务不能进行复杂的衍生品对冲活动,例如不能使用CDS(信用违约掉期),除非是用来降低风险。在监管者控制的时候这会有些复杂,但这正是维克斯规则的原则。沃尔克规则就有所不同,它仅仅是禁止银行进行自营交易。我认为这是两种不同的方式,我们会努力让维克斯奏效,但我认为沃尔克规则也会奏效。
日报:是不是维克斯规则更有效呢?
特纳:我会选择维克斯规则,当然每个人观点不同,但我认为维克斯规则是我更偏好的。因为维克斯的方案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有一些潜在优势。如果在英国有一家子公司仅仅从事零售银行业务,并向小企业借贷,有自己的资本,我们就能够在这类子公司层面上应用逆周期资本要求。这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因为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试图让过热的商业地产或住宅地产降温,我们就可以针对英国相关的业务采取直接措施,例如,我们对汇丰银行应用逆周期资本要求,英国业务只是这家银行的一小部分,所以我们要求汇丰银行采取逆周期资本要求的能力很小,也不知道它究竟是削减了在伦敦的借贷还是上海的,或者任何地方。所以被维克斯“藩篱”隔断的实体机构将会让我们的宏观审慎工具多一些额外的自由空间。
日报:你们有维克斯,美国有沃尔克,但欧洲大陆呢?
特纳:欧洲现在还没有,但他们正在讨论这个问题。欧盟委员会已邀请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委员、芬兰央行行长利卡宁(Erkki Liikanen)对此进行相关研究,是否能够将这类规则运用到欧洲范围内。这是一个有趣的发展。因为在危机爆发后的一开始,法国和德国的主流观点是要维持欧洲原有的银行业模式。但我认为这个观点现在已经改变了。法国新任总统奥朗德也对维克斯以及沃尔克规则表达了兴趣。欧盟委员会将会在数月后发布一份相关报告。我们会看到这方面有何进展。我认为欧洲的观点已经发生变化,我们可能很快就会看到欧洲在这方面的论调开始朝支持结构性分离的方向发展。
日报:为什么不让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来做这件事呢?
特纳:对于结构性分离的观点,无论是沃尔克规则还是维克斯规则,在全世界都有不同看法,很难达成一致。因此,分离的提议目前只在国家或者区域内推进,而不是全球层面上。但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FSB肯定也会在一定阶段讨论这个问题。
日报:但全球范围内的各种不同规则会导致监管套利。
特纳:你是对的,会出现问题,也太复杂。
日报:新兴市场或许不应该采取类似措施,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竞争优势。
特纳:我认为你们是有类似规则的。你们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业务分离。即便使用各种证券化工具,也要格外小心,这是很危险的。
巴塞尔Ⅲ不会降低银行业效率
日报:你认为巴塞尔协议Ⅲ是否能有助于防止另一轮银行业危机?
特纳:是的,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认识到巴塞尔Ⅲ带来了多大的变化。因为它改变了资本金的计算定义,风险加权资产的分母和比率。如果综合起来考虑,我们可能将银行业的股本资本要求提高了六至七倍。这是一项重大的变化,将会让银行业变得更加稳健。
日报:但这样是否降低了银行业的效率?
特纳:不,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会让银行业变得更加稳健。我们已经允许银行在太低的资本金水平下运营很久了,要求银行拥有更充足的资本金不会损失经济效率。但我认为还有两大问题需要重点解决:第一是清算问题,除了要求银行增加资本金外,还需要拥有可转换债券,即能够让清算当局在需要对银行注资时转换为股本的债券;第二,我们需要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尤其是在抵押品或保证金领域,这一体系有很强的顺周期性。我认为这是两大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我认为巴塞尔Ⅲ很重要,因为你要看到取得的进步。如果有半杯水,你可以形容为半满,也可以形容为半空。就像巴塞尔Ⅲ本身并不完美,但这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我很自豪自己能够在过去三年参与到这一过程中,这已经对金融体系的潜在韧度和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日报:对于巴塞尔Ⅲ存在一些争议,例如“或有可转换债”(CoCo bonds),它可以在银行资本充足率降至某个特定标准下方时转换成普通股。
特纳:并不完全是这样。巴塞尔Ⅲ的核心是普通股。银行最低的普通股股本要求为4.5%,此外还必须拥有2.5%的缓冲资本,而对于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G-SIFIs),还要增加2.5%的资本金要求。这都是普通股,是不可协商的。CoCo债券是在巴塞尔Ⅲ要求之外的,这并不会削弱巴塞尔Ⅲ的效果。我并不反对在普通股要求之外加上其他工具,但必须是额外的,因为银行稳健的绝对核心正是严格的普通股要求。
日报:你如何看待CoCo债券呢?我听到一些人说CoCo债券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特纳:全世界对此的确存在分歧。来自美国的质疑更多。最关键的是,如果你要有CoCo债,那就需要在股本水平重组的情况下转换,否则就会形成危险的恶性循环。如果你依赖CoCo债,仅仅在股本水平4.5%的情况下转换,那么就会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人们会担忧金融系统的稳健度。但我认为,只要保持普通股充足率,CoCo债是可以成为结构的一部分的。
日报:你也提到了逆周期监管的想法。中国人民银行也引入了动态存款准备金率,作为逆周期的政策工具。
特纳:逆周期可以有很多种方式。我们的金融政策委员会刚刚向议会提出相关逆周期工具的建议,其中包括逆周期资本缓冲,以及调整资金分配的能力,例如商业地产的比重等,还包括调整杠杆率。但我们这一次并没有提出要求限制住宅抵押贷款的贷款价值比(Loan-to-value ratio)。我们还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研究这个问题。当然我们也需要研究其他国家的做法,例如中国和印度等,不同国家有不同方式来限制住宅抵押贷款的贷款价值比。
日报:在逆周期监管方面,中国的央行和银监会在一些职能上有所重复,你是否认为两者最终应该合并?
特纳:我认为在使用逆周期监管的时候,无论如何,你们需要对想做什么有一个大局观。目前我们的运作方式是,金融政策委员会决定我们做什么,然后现在的FSA——未来在央行内部的PRA来执行。所以你可以有一个机制,但其中也可以由不同的机构来执行。关键的一点是,你们需要一个委员会,或一个决策过程,将流动性、资本率、贷款价值比等工作上的各种观点整合起来。这些指标不能是独立的或分道扬镳的,而是需要很强的协调来保持一致性。
我对“金融创新”持审慎态度
日报:对于抵押债务债券(CDO)和CDS,一些人认为正是这些有毒的衍生品使得这次金融危机爆发。但中国目前正在研究引入CDO和CDS等金融工具。你对中国有何建议?
特纳:CDS是信用违约掉期,其基本概念并不傻——对头寸购买保险。CDO本质上就是将不同债务打包后证券化,并分为安全、次安全等不同层次。我不清楚我们是否真的需要这些工具,但它们本身并不一定就是有害的。
不过实际上发生的是,这些工具并没有被用来对冲风险,反而被大量用于对赌。所以后来又出现了所谓的合成债务抵押债券(synthetic CDOs),由一组“多头”投资者的押注和一组“空头”投资者的押注构成。所以整个金融体系产生的金融衍生品已经大大超过了实体经济需要的信贷总量,滋生出风险。
我不认为我们必须排斥这些工具,人们可以做他们想做的合约,但我们必须要将这类活动隔离在核心银行系统之外,并且确保在靠近核心银行系统的时候,也要有足够的资本充足率。如果这么做了,我们就可能看到CDO的规模相对更小,而且多数CDO都不是由银行业购买,而是那些有理由购买的终端投资者。
日报:你是否认为应该禁止银行业购买CDO?
特纳:我们不会禁止他们购买,但会有更高的资本要求。例如,在所谓的巴塞尔协议2.5中,我们大幅提高了对“再证券化”(re-securitization)的资本权重,即双重CDO(CDO Squared,简称CDO2)。因此我们已经大幅提高了资本要求。我认为,我们目前所做的,已能让危机前商业银行在其资产组合中累积大量风险资产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日报:那么我们是否需要CDS呢?
特纳:我认为如果能够正确使用的话,CDS能够成为一个合理的工具。但我不确定是否真的需要,我对于金融创新持谨慎态度。
日报:中国是不是应该有所尝试?
特纳:要小心地尝试。
日报:你如何看待高频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
特纳:对于高频交易有两个问题可以回答:它是否以任何方式产生了积极作用?它是否危险?或许这个世界并不需要高频交易。我们拥有一套完美的、流动性充足的证券市场来让人们进行交易。认为高频交易能够增加有用的流动性的观点或许只是一种幻觉。但只要它并不总是有害的,我们就不一定要去阻止它。高频交易,尤其是算法交易(Algorithmic Trading),即通过计算机算法的交易(按照定义来说,高频交易通常都是基于计算机算法的,因为它太快速了以至于不可能有人进行干预),显然存在错误和自我强化的危险。因此,我们需要在系统中设立“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s)来防止整个交易系统出现类似美国“闪电崩盘”那样的情况。我们需要做的是确保监管的技术领域,但是否需要做更多,我对此持开放态度。
让我担忧的一件事情是,我们有股票市场,其初衷就是对股票进行定价从而帮助经济有效配置资源。同时我们又有一批人在写交易算法,而多数算法都与根本价值不相关,只是对市场其他人的行为作出反应。显然,如果100%的交易都基于算法的话,那么股票价格就会是一个随机变量。这样的话,我们将无法让股票市场发挥功能。如果要让股票市场发挥功能,很大一部分的价格发现过程需要由那些真正做研究、关心企业真正长期潜在价值的人来推动。
同样,我们有指数跟踪工具(index trackers),这些工具没有什么错, 指数跟踪对很多普通客户来说是参与市场的合理方式,因为它们通常能够降低成本。但如果市场100%都是指数跟踪工具,那就什么都做不了。因此本质的问题是,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平衡指数跟踪工具、高频算法交易以及真正活跃而有思想的基金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如果真正活跃而有思想的基金管理人不断受到排挤,那么我们就会拥有一个随机波动的市场,这对于资本效率并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