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规模仅公募十分之一 券商发力追赶 分级产品成创新先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08:2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本报记者李域深圳报道
在公募基金向银行理财产品靠拢,积极推出类似“工具类”产品之时,券商的资产管理也在积极行动。
6月28日国泰君安“现金管理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该产品在全国近200家营业部发行,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0亿元。“国泰君安现金管家的面市,让那些喜欢资金搬家的客户有望把现金留在证券账户。”上海某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人士认为。
该人士还透露,目前银河证券和华泰证券也有类似产品正在申报中,初步估算,国泰君安、银河加上华泰证券拥有的客户资金存款就高达上千亿元。保证金账户产品的推出与证券公司积极建言监管层,资产管理业务要建立起一个不同风险收益配比的完整产品线,充分发挥“私募”的特色设想吻合。
券商资管规模仅基金10%
资产管理行业在经过了十余年发展之后,形成了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信托和银行理财等多类别投资管理机构激烈竞争的局面。
目前券商资产管理部门作为证券公司一个独立的买方业务部门在国内资产管理市场中运作。虽然经过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相对较快的增长,受托资金规模达到了约2819亿元,但仅相当于公募基金规模的十分之一,在整个资产管理市场上的影响力微弱。
资管领域的“霸主”是银行理财产品,截止到2011年年底,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全年已突破两万款,总规模达近17亿元。
而信托以其投资范围广泛、制度灵活等优势,吸引了大批高净值客户,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一股新生力量。目前一些领先的信托公司已经开始着力建立自己独立的财富管理能力。信托业在2010年和2011年飞速发展,截止到2012年第一季度末,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5万亿元。
发展缓慢的资产管理业务亟待拯救。
对此,申银万国证券建议,在法律定位上,应明确券商资产管理业务适用信托法,为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创造公平统一的竞争环境,集合理财、专项理财业务适用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
《证券法》虽然规定了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业务之一,但是没有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属性,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不清晰,产品创新常常受到阻碍。
对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国信证券也认为现行法指导甚少,如果按照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须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逐项申请。导致专项资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与各监管部门的沟通需要较长的流程,无法满足客户对时效性的要求,“建议相关法规明确对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并简化审批流程。”
券商分级产品设计中
资管业务的收入是美国投行前三大支柱收入之一。国内的证券公司也认识到券商资管业务不仅表现在其抗周期性,还表现为其较高的收入贡献度。
因此,业内对于为券商资产管理松绑的呼声很高。
国信证券建言证监会,券商大集合的投资范围和基金差别不大,无法差异化竞争。建议在法规表述上为大集合未来投资范围给予更多空间,逐步增加大集合的投资范围,并允许集合计划投资PE基金、产业基金,参与股权投资、艺术品投资等另类投资,开发融资类业务,为后续创新留下空间。
平安证券则表示,公司将发展大资管业务,打破原资产管理部门的限制,在资产管理部、直投公司、固定收益部、机构业务部共同沟通不同侧重和类别的资管管理,构建大资管概念。
在券商希望涉足的关于资管领域的创新中,可望率先成行的是分级产品。有券商资管负责人对记者透露,券商即将可以发行分级产品,预计该类产品将在下半年推出,已经有券商正在设计产品,这可能是券商产品创新的一个方向。
目前市场已有的产品中,此前发行分级类产品比较多的是信托公司,随后是基金,这一两年分级基金因为比较准确地界定了风险类和固定收益类客户的特点,颇受市场欢迎。据上述人士介绍,分级产品会在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