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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保驾” 新疆筑牢民生之本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20:24 来源: 中国财经报

  ——新疆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助推全区就业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杨晓程

   通 讯 员 陈小平

   通 讯 员 阿不都热依木江·普拉提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认真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新疆财政今年计划安排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28亿元,截至6月1日已拨付各类就业补助资金22.43亿元,占已筹集就业资金的94%。新疆财政通过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创新就业资金管理、采取提前预拨、以奖代补等资金分配方式,使各类就业补助资金既合理配置又及时到位,有效助推就业工作全面展开。

  出实招 让更多毕业生顺利就业

   2005年从伊犁师范学院毕业后,古丽米热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2011年,得益于新疆实施普通高校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她到江苏省接受为期一年半的社区管理专业的培养,培养结束后,她将顺利实现就业。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新疆尚有约4万名高校毕业生未能实现就业,同时每年还要新增7万余名高校毕业生。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在财税、培训补助、社保补贴等方面制定了“六个强化措施”、“十大突破性政策”。这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可谓全国首创,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以享受5年地方税减免;创业人员和吸纳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其社会保险费由政府从就业资金里缴纳;到企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可以享受3年场地费减免,等等。这些优惠政策极大地激励了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热情,并调动了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的积极性。

   新疆还在2011年启动了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该计划旨在解决2002年以来沉淀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少部分应届学生的就业问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不少于80%,女性不少于60%。截至2012年5月底,全区已累计选送2.3万名学员赴19个援疆省市及国家部委所属的188所院校接受培养,基本做到了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培养计划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覆盖,且学员全部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培训所需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援疆省市及受援县市共同承担。自治区财政厅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共筹集3.5亿资金,用于补助学员的交通费、人身保险、生活补贴以及工作经费等相关费用,并依实际情况开辟了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了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工作顺利开展,受到自治区领导高度评价。援疆省市在资金支持上也毫不懈怠,截至目前共援助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学员在对口培训机构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

   截至2011年底,全区2009年底前毕业的实名登记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74889人已实现就业74762人,就业人数占比99.83%,实现了自治区向社会承诺的在2011年底前基本解决2009年底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目标任务。

   2012年,自治区财政还下达了37所高等院校开展各项促进就业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以及自治区各高校2012年度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300万元等专项资金,将引导和支持新疆各高校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并促进高等院校建立和完善高校和企业互动的创业促就业体系,以帮助更多大学生顺利就业。

  办实事 让群众就业渠道更广

   46岁的热沙来提汗?沙塔尔是吐鲁番市胜金乡开斯吐尔村人,如今已成了村里的农民经纪人。她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家里人多地少,生活负担重,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利用农闲时间外出务工让她家的收入有了改观,在她的带动下村里越来越多的人从外出务工中得到了实惠。

   由于地域、民族、生活习惯等的差异,新疆不少少数民族群众对离土离乡外出务工一度顾虑重重。是一件件实事,改变了老百姓的观念。

   新疆党政一把手亲自带队到19个对口援疆省市与在内地的新疆务工人员座谈交流,解决他们的困难,让他们安心致富;政府协调推进中央驻疆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并对南疆三地州艰苦边远地区采取区内跨地区组织劳务输出。自治区财政更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州(市)组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给予专项补助,即各地上一年度成功组织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越多,所得补助资金越多,并于今年5月根据上年全区劳动力转移情况,拨付了5287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再加上像热沙来提汗?沙塔尔这样典型的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走上外出务工的致富路。走出一个人、赚回一笔钱、富裕一家人、影响几代人,成了目前新疆各族群众外出务工的生动写照。

   另外,新疆还出台了《自治区关于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力争实现全员培训,就业优先,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财政部门则根据这一意见,对建设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三级公共实训基地网络给予资金保障,并会同相关部门于今年研究出台了4个关于提高职业培训数量和质量、促进各项培训工作的文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体系。

  谋实效 困难群体就业有出路

   今年40岁的陈红岗是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办事处南三路社区的一名普通社工。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后,他每个月能领到政府发的1000多元的工资,陈红岗提到社区对他的重点帮扶,说的最多的就是感谢。

   在新疆有数万名像陈红岗这样的零就业家庭人员,由于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缺乏就业技能等原因,他们的就业之路比其他群体更为艰难,解决这些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成为必须攻克的重点“堡垒”之一。

   2010年5月26日,新疆提出3个月内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同年6月30日出台的《新疆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实施意见》,要求全区所有城市(镇)零就业家庭2010年7月31日前确保实现至少一人就业;2010年8月1日起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24小时内托底安置就业。建立了零就业家庭24小时解决长效工作机制和督办制度,采取实名制管理、开展“一对一”帮扶、加强政策扶持、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全面消除了历史沉淀零就业家庭,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做到了24小时内解决就业,形成了“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区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42118户,共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48211人。

   新疆财政部门在对这一政策给予足额及时资金保障的同时,还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配合相关部门调整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全区公益性岗位月实际补贴标准不足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并支持建立正常岗位薪酬增长机制。此外,还联合相关部门,在对零就业家庭实施的援助政策上实现了两大突破:南疆三地州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的,可继续享受12个月的低保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的,可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新政的实施,为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带来了突破性进展。

   目前,新疆财政厅已根据全区109448个公益性岗位分布情况和自治区财政分担比例,将全区109448个公益性岗位2012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05亿余元拨付各地,专项用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补贴。

   2012年,自治区在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内动态清零的同时,还将出台一批支持和援助就业、体现公平就业的政策、措施,通过地方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并通过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支持零就业家庭人员自主创业以及落实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等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新疆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8.29万人,为十年来当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最多;城镇登记失业率3.22%,为十年来同期最低;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76万人,同比增长49.89%,为十年来同期最高,全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58.31万人,劳务创收96.6亿元,是近年来转移人数最多、劳务创收额度最高的一年。这是一组令人欣慰的数字,有了就业机会,新疆更多的老百姓会生活的越来越好。

   如今在新疆,促进就业的政策不断在出台、完善、健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首次从法律层面规定,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可以说财政保障资金量将来会越来越多,新疆财政部门在提供强有力财力支持的同时毫不放松资金监管。记者发稿前了解到,2012年在伊犁州伊宁市和巴州库尔勒市已经开展了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一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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