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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小企业贷款实行定向宽松政策的提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14:00 来源: 新浪财经

  全国政协委员 招商银行行长 马蔚华

   [提案摘要]

   2011年以来,国家为了遏制通货膨胀采取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及存贷款比例进行监控,这一政策传导的结果是小型微型企业更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为了确保小型微型企业这一弱势群体能顺利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有必要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实行定向宽松政策,从规模和资金上给予保证,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一、背景及问题

   我国中小型微型企业已经获得飞速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国99%的企业是中小型企业。他们贡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利税占比超过50%,解决了全社会80%的就业问题。

   然而融资难一直制约着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很大。外需不振,内需启动困难,小型微型企业在这轮经济波动中受到的影响尤其大。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下,要推动中国经济保持健康发展态势,通过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题进而促进其发展,正是最合适的抓手。

   目前,小型微型企业主要依靠银行融资和民间融资,其中微型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由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信息不对称、财务不透明、风险不确定这三大特性决定了银行对其贷款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这些风险成为制约银行投入小型微型企业主要因素。在银根宽松时,银行会投入一定比例的贷款到小型微型企业,但在整体流动性不足时,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规模将首先受到限制。

   最近三年,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引导下,大多数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入。但从去年开始,由于国家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流动性不断收紧,再加上贷存比控制,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入规模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很难继续推动银行小型微型企业业务快速发展。

   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既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长期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如何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应该是当前经济金融政策考虑的重点。

   二、建议及理由

   (一)建议

   1、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规模应定向宽松,即监管部门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监控时,应鼓励其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入,并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规模不计算在监控的总规模或贷存比之内。

   2、扩大商业银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债的发行规模,增强其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

   (二)理由

   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经济发展的总基调是“稳中求进”,保持经济的平稳运行。会议确定今年仍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这样,今年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紧张问题还会凸显,加之预计存款增长情况也不乐观,各家银行都将组织存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在这种信贷规模紧张、存款增长乏力的现实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向通常考虑的是保重点,即重点企业和流动资金规模大、能带来较多存款的大型企业。而小型微型企业由于风险相对较大,且流动资金不充裕、存款派生较少,因此往往不是商业银行的重点支持对象。如何解决国家的宏观政策导向与商业银行微观行为之间的不一致性?本委员认为,可以考虑让各商业银行自己主动提出当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长计划,监管部门将商业银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规模不计算在监控的总规模或贷存比之内,以鼓励商业银行切出专项规模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入。这样既解决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信贷规模问题,促使商业银行把信贷投向的着眼点放在小型微型企业等实体经济身上,有助于培育经济增长的潜力;同时也避免了在整体流动性不足时,小型微型企业信贷业务首先受到限制的现象出现,从而保证宏观政策的有效性。

   除了信贷规模问题,信贷资金来源也是当前制约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重要因素。目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存款增长乏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因此,在解决信贷规模的同时,帮助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解决信贷资金不足也十分重要。去年开始监管部门已经批准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拓展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资金来源,但总的规模还偏小,希望今年能扩大发行小企业金融债的规模,从而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的投放能力。具体发债规模可以与各商业银行自己主动提出当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长计划匹配,最大限度地支持其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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