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基金专题报告之二:美国共同基金费用结构及发展趋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17:59 来源: 新浪财经美国共同基金的费用构成大体上分为两个部分:直接支付的销售费用(saleloads)和间接承担的运营费用(ongoing expenses)。销售费用是投资者在买卖或转换基金份额的过程中被直接扣取的费用,如前端费用(front-end loads)和后端费用(back-end loads)等,这些费用由投资者直接承担,且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单次支付。运营费用从基金资产中计提和划拨,并不需要投资者直接支付。
1980年美国推出的《1940证券投资法》中,允许开放式基金每年从基金资产中提取费用,即所谓的12B-1费,对代销机构进行补偿,进行市场营销。12B-1费包括支付给销售渠道的销售服务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广告费等,1%为其法律上限。需要注意的是,12B-1费本质上应属于销售费用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是从基金资产中每日计提的,在持有期间需持续支付,因此在统计时计入基金当年的运营费用。
近年来的趋势显示,投资者实际支付给共同基金的平均运营费用持续降低。具体来看,股票型基金的平均运营费用支出比率由1990年的0.99%降至2011年的0.79%;混合型基金的平均运营费用支出比率由1990年的1.02%降至2011年的0.80%;低风险的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则分别由1990年的0.88%和0.54%降至2011年的0.62%和0.21%。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应尽快解决基金费用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降低基金销售对银行渠道的依赖。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基金公司直销力度、发展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扶持那些提供专业服务的投资咨询公司、加强对基金销售激励报酬的披露。这些措施可以使投资者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清楚的知道他为这些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并且有利于大幅降低基金的销售成本。
在缺少必要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相关投资者教育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在基金费用问题的认知上并不成熟,而基金公司自身也没有动力加强费用披露和成本控制,导致费用支出比率偏高。因此,加强基金费用披露和相关投资者教育将有利于降低基金成本,实现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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