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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建房做保障房 这样可以吗

2011年05月10日 06:5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央给地方下了保障房建设任务,地方怎么完成任务呢?各地各显神通,河北石家庄的办法是,没收违建房做保障房。石家庄出台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该市领导称,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抵制住“违建房做保障房”

  的功利诱惑

  “没收违规房”并没有错,这是有法可依的,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没收违规住宅用房——问题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政府可以随意处置这种没收来的违建房。政府怎么处置,应受到法律的明文授权,而不是这样任意处置。对一般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而对公权来说,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可为。违法建筑,不能因为政府“没收”了,就可以合法化,并在“平抑房价”的名义下洗白为政府的廉租房。

  违规建筑,是怎么违规的?或者是违反了政府规划,影响到城市整体规划;或者是侵占了公共资源,土地未经审批;甚至是违反建筑法规,房子的施工过程未遵守相关规定——无论如何,违规表明的是,这房子有问题,或者影响整体规划,或建在不该建的土地上,或很不安全。这些问题,都事关公共利益。政府无法用另一个“公益”的名义来洗白这种违建房对公共利益的侵犯。这些房子成为保障房后,并没有因为换了一个政府喜欢、公众爱听的名字,摇身一变点石成金,那些违规所产生的问题就自然消失了。

  建保障房,本该是政府实实在在去完成的任务,专门的保障房建设土地,专门的规划,专门的工程,专项的资金,不要打折扣。而“违建房作保障房”则是在转移和转嫁责任,拿违规建筑来充数。平民不能建违规建筑,政府更不能。将平民建的违规建筑充公为政府保障房,无异于政府在建违规建筑。在这种偷梁换柱中,法律受到了伤害。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抵制住“违建房作保障房”的功利诱惑,保障房建设,来不得投机取巧。

  东方木(北京 编辑)

  没收违建当做保障房

  或可一试

  首先,没收违建,于法有据。其次,没收之后,当做保障房,一举多得。今年,我国要兴建1000万套保障房,完成这一目标,需要投资大概在1.3万亿到1.4万亿之间。应该承认,要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不仅面临资金投入的挑战,还面临土地供应的挑战。对于各地来说,保障房建设确实受城市已有规划的建设区域限制,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拿违建开刀,的确能解一时之需。

  而对于河北石家庄来说,今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要顺利完成并非易事,把违建当做保障房,是值得考虑的一种尝试。正如相关官员所称,罚没违规住宅用房可以筹集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提高地方政府加快安居工程的积极性。同时,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还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当前,把违建当作保障房,是最优选择,起码是次优选择。对违建,简单拆掉是浪费;如果闲置不用,同样是浪费。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是最好的选择。应该看到,一些违建的主体往往是有权力资源的部门,不把这些违建还给公众,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如果放任对违建不管不问,或者不交给公众,不幸被一些部门据为己有,同样是对公众不负责任。当然,也许有人说,一些流动人口私自搭建的大棚,也是违建,但这样的违建不可能有多大的使用价值,也就无所谓变为保障房的必要了。

  其实,没收违建当做保障房,早就为有识之士所倡议。没收违建当做保障房,实际上折射出了保障房建设的现状之窘,在既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实不容易,特别在城市土地日渐短缺的情况下,可供使用的土地越来越少,怎么办?拿违建开刀,也许比其他剑走偏锋的方式更值得一试。

  秦淮川(江苏 编辑)

  罚没小产权房当保障房

  无异挖肉补疮

  所谓的“违规建设的住宅”当然不是指那些乱搭乱建的窝棚工地之类的临时建筑,而是小产权房,该市房管局副局长王文兴也明确提到,现在罚没规定将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开发商和城中村小产权房是一个震慑。罚没小产权房当保障性住房?石家庄敢吃这个“螃蟹”,勇气可嘉,只是这种做法本身值得商榷。

  且不说用途,罚没小产权房本身就充满法律风险。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村委会盖章以证明,或由乡镇政府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也就是农民农田或宅基地上的房产。如何处理全国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尚缺少有效系统的制度支持,而面对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现实,自上至下有关部门也不敢轻举妄动——2010年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而没有一刀切地罚没,有些地方(如深圳)甚至开始考虑将其合法化。

  处理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经过顶层设计,自上至下稳妥推进,一市之力想撼动这座大山,难上加难。无论是合资建房,还是村镇斥资,房子建起来了,政府凭一句没收就没收?拆违建、征地都会流血、出人命,更遑论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平白无故”被没收?政策背后的风险之大,有没有想过?

  石家庄出台这种政策的背景是,该市2011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任务重,完成有困难,似乎可以理解,哪怕努力之后不能百分之百完成,公众也可以原谅,但是病急乱投医,出此下策,而且还理直气壮,就不太好了。任何公共政策出台,都必须考虑周详,尤其要进行不可行性论证,否则一拍脑袋就决策,最后弄得灰头土脸,不好看。

  练洪洋 (广东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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