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 13:57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在“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会议”结束后,记者就新施行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安排布置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采访了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李平运。
国家发改委带头检查
记者:与以往的相关规定比起来,这次房地产业明码标价的要求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李局长:首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了明确的要求;其次,国家发改委起到了示范作用,带头检查;第三,进一步重申了处罚标准;第四,我个人觉得国家发改委选择当前这个时机非常好。
本着帮助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记者:我市物价部门在房地产价格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其他城市相比有什么亮点和不同的地方?
李局长:第一,进行价格服务,向商品房开发企业宣传国家商品房价格调控的政策的宣传教育;第二,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商品房销售中价格违法的行为;第三,制定商品房销售有关价格规定;第四,召开全市物价局长和检查工作会议,希望房地产开发企业能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适应社会发展,严格执行。
“明码标价”还老百姓知情权
记者:此次“明码标价”要求,对老百姓消费有什么切实帮助?
李局长:第一,“明码标价”可以还老百姓知情权,让老百姓知道房地产价格是怎么构成的;第二,帮助老百姓选择“质优价位相对适中”的房子;第三,对当前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有很大的作用,尤其对那种“。
暗箱操作有很大的抵制作用。
正在起草商品房反暴利法
记者:此次价格主管部门高调介入房地产价格监管,是不是预示着政府对房地产价格走势有新的要求或规范方向?
李局长:国家发改委今年不断出台相关治理措施,如商品房明码标价,现在也正在起草商品房反暴利的办法。我们估计将来还可能有商品房反暴利的专项检查,后期还会有新的政策出台。 (记者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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