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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平等博弈堵住房产测绘漏洞

2011年05月11日 13:40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0.43亿平方米,全年商品房平均价格为5033元/平方米,按房产测绘误差比中限1.5%计算,虚增加的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相当于天津市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消费者为此多支付600亿元。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之多的虚增面积,是因为目前房产测绘使用的计量标准属于地理测绘范畴,不但达不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精度要求,更不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技术的规律。另一个问题在于,通常只有房管局所辖的房屋测绘所有房产测绘资质,而某些房屋测绘所,在现实中经常站在开发商一边。

  不仅如此,由于房屋预售制度的存在 ,开发商在房屋预售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往往比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小。而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房屋测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开发商凭此误差可以虚增房屋面积 ,而且合理合法地卖给消费者,从而预先多套取消费者的资金使用,等到实际交付时,再以误差在 3% 之内为由退还多占的钱给消费者。

  从表面上看,这是黑心开发商在巧取豪夺消费者的钱,根子却在于有关的监管规定有意无意地给开发商以漏洞可钻,成为他们牟利的工具。比如说,在其他国家,只有地籍测绘,没有房产测绘。因为他们在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等环节已经完成了对开发商的严格监督,并不需要最后实测确认房产面积。再比如说,商品房预售制和公摊面积在许多国家也没有,他们严格销售现房并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没有留下诸如公摊面积这样的规定给开发商玩猫腻。

  而出现这些漏洞的一个根本原因还在于,这些房地产监管的规章制度,其实就是有关国家部委的部门立法,缺乏相关利益人的参与和利益博弈。而缺乏阳光和平等博弈的相关规章制度,要么是站在地方政府多收取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的角度,客观上为开发商牟利创造条件,要么是出于监管便利,减少监管环节,推卸责任。

  所以,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光指望开发商能流着道德的血液,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消费者在规章制定时就有权参与进来,进行平等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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